⑴ 獨生子女解釋
不屬於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終身只生育了一個且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⑵ 獨生子女屬於優撫對象子女嗎
獨生子女和優撫對象子女屬於兩個概念,優撫對象子女是指傷殘軍人、烈屬等人的子女,獨生子女是無兄弟姐妹的家庭的子女。
⑶ 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是怎麼定義的
獨生子女的定義不區分戶口。
獨生子女的定義是指該夫婦結婚後只生一個孩子。或者該夫婦結婚後沒有生育子女,只抱養(或者收養)一個孩子的,這個孩子也叫獨生子女。
第四十一條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子女滿16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於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5%的退休金;企業職工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的,其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依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在調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體收益時,以家庭人口數量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增加一人份額;以家庭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戶均增加30%以上份額;
(四)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農村危舊房改造時,予以照顧;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待。
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⑷ 中考分配生和獨生子女加分數能疊加嗎
答: 中考分配生和獨生子女加分數不能疊加
祝學業有成
步步高升
⑸ 在農村,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是居民戶口,一方是農村戶口,獨生子女能否享受村內的分配
法律有規定,但好多村不執行,按本村的規定做。與是不是獨生子女無關
⑹ 是否屬於獨生子女 是否可以生兩個小孩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十八條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 第十九條 雙方無子女的公民結婚後,可以自願安排生育第一個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過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三)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或者相當此標準的其他非遺傳性殘疾者,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夫妻雙方均為全國一千萬以下人口的少數民族,只有一個子女的; (六)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灣、香港、澳門同胞,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山區、壩上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九)農村中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的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十)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且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礦工,只有一個女孩的; (十 一)平原、丘陵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的; (十 二)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兩個以下子女的; (十 三)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屬於其他特殊情況的。 都是獨生子女是可以生的,第二條就有明確的規定,允許生的話是不用罰款的吧。 但是看你老公的情況不屬於獨生子女哦,在他家的戶口本上肯定寫的他是老大,下一頁還有個老二吧。估計你們要生二胎多半要罰款,工作上會不會有影響就要看他們單位上的情況了。 你老公如果要辦獨生子女證多半不容易哦
⑺ 河南中招分配生還能享受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加分嗎
河南省中招是分配生,也能夠享受農村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因為這個政策不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只要夠條件就可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