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老人立遺囑,把財產都給了一個子女,而其他子女也盡了贍養義務,他們能否繼承一部分遺產
摘要 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依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只有具備以下條件時,才可具體適用遺囑繼承:
Ⅱ 父母可以訂立遺囑剝奪子女的繼承權嗎
繼承權不存在剝奪的說法。如果遺囑中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那麼在分配遺版產時,應當先為未成年權子女留下必要的遺產,其餘的遺產才按照遺囑進行分配。除了年滿16周歲、已經參加工作並且可以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沒有其他生活來源,不能獨立生活,父母對其有撫養義務,應當在遺囑中為他們保留一定的份額。
Ⅲ 母親立遺囑把財產都給兒子了,盡到贍養義務的女兒就沒有繼承權了
母親既然是立遺囑把房產給兒子,讓她把贍養義務也確權,以前就當是報答父母養育之恩,以後贍養就隨著財產一起走。
Ⅳ 遺囑能不能剝奪盡了贍養義務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
不行,該遺囑無效。
Ⅳ 子女盡了贍養義務,父母可以剝奪子女繼承權嗎
摘要 贍養和繼承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贍養是子女對老人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Ⅵ 父母可以立遺囑剝奪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嗎
繼承權不存在剝奪的說法。如果遺囑中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那麼在分配遺產時,應當先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遺產,其餘的遺產才按照遺囑進行分配。除了年滿16周歲、已經參加工作並且可以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沒有其他生活來源,不能獨立生活,父母對其有撫養義務,應當在遺囑中為他們保留一定的份額。
Ⅶ 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能繼承財產嗎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子女未盡贍養義務,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但是也不是絕對的。對於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子女依法可以剝奪其繼承權。首先要確定的是未盡贍養義務可以繼承家產的,但如果子女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但對老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Ⅷ 父母能否剝奪子女繼承權
繼承權不存在剝奪的說法。如果遺囑中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那麼在分配遺產時,應當內先為未成容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遺產,其餘的遺產才按照遺囑進行分配。除了年滿16周歲、已經參加工作並且可以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沒有其他生活來源,不能獨立生活,父母對其有撫養義務,應當在遺囑中為他們保留一定的份額。
Ⅸ 遺囑繼承是否能剝奪對其盡了贍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的
不存在這種說法。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一種合法處分形式,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而所謂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利也是在被繼承人沒有立下遺囑的情況下才有繼承權。至於法定繼承人的贍養義務,跟繼承權更是兩碼事,贍養義務是法定強制的,是子女對於父母之前撫養自己長大的一種回報,無論是否有遺產可以繼承都應該盡到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