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子女沒有義務替母親還債,但是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的則需要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進行償還原債權人的債務。如果不能還款可以起訴繼承人要求清償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B. 父親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法律分析:父親欠債兒子在法律上沒有義務還。除非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父親的債務的,這個時候就有義務償還了。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C. 父母欠債子女有義務還嗎
父母欠債是否需要子女償還要分兩種情況分析。
一種是不需要償還,債權是一種相對權,僅對約定的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父母是借款方,子女即不是借款方也不是擔保人,那麼沒有義務償還此債務。
另一種是需要償還的情況,就是在父母過世後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也需要承擔父母的債務,如果子女放棄繼承父母遺產,也就不需要承擔父母的債務。但放棄的時間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需要以書面的形式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放棄繼承權而是所有權,這時還是需要償還債務的。但償還金額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遵守自願原則。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D. 父母欠債子女有義務還嗎如果償還有期限限制嗎
在法律上,子女沒有替父母償還債務的義務。
父母與子女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父母健在,父母無償還能力的時候,債務是不應當由子女承擔。父母的債務是父母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子女無關。如果父母去世,《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一規定要求子女作為繼承人要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償還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作為繼承人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繼承遺產的情況,來決定是否要償還父母生前所欠的債務。另外,無論父母健在與否都願償還債務的話,就不受遺產實際價值的限制了。
綜上,父母債務子女不一定要承擔。
E. 父親欠錢還不起 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父母欠債無力償還,子女有義務償還嗎?我國法律是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父母所欠的債務與子女是沒有法律上的利益關系的,父母所欠債務應由父母用自己的財產進行償還,子女自願為父母償還的,不受法律約束,子女在法律上沒有義務為父母償還債務
如果你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就有義務進行償還債務
轉移到子女名下的財產(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償還債務子女就個人財產不承擔債務
父母對剩餘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就是債權人可以叫父親或者母親償還所有剩餘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六十二條
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F. 父母欠債子女有義務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法律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G. 父親欠債兒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看情況:
其一、父親在世,因為借貸而產生的債務,應當由父親來予以償還,兒子沒有法定的償還義務;
其二、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的,則兒子有法定的償還義務,需要在繼承遺產的實際范圍之內償還父親的債務;
其三、父親去世,兒子沒有繼承父親的遺產的,則兒子沒有法定的償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拓展資料:父親欠債黑名單會連累子女嗎?
父親欠債黑名單一般不會連累子女。但如果父親欠債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法院可能會限制父親的高消費,並對子女的升學等會有影響。此外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H.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您好,我國法律並沒有 「父債子還」的規定,即子女對於父母的債務並沒有清償的義務,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分情況分析:
(一)子女並不負擔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
父母在世,子女有自己獨立的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子女無需負擔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對於合同的規定,合同具有相對性,只對借款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在債權債務雙方變更了協議或者是他們之間的債務與子女有關系,否則父母債務只屬於個人債務,子女並沒有償還的義務。
(二)子女可能承擔父母的債務
在父母死亡發生遺產繼承的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則需要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子女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債務與繳納稅款,超過的部分子女自願償還的不限。如果子女放棄繼承,則無需對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承擔法定償還責任。
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饋贈導致父母無法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母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I. 父親欠債兒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父親的債務要兒子償還嗎
父債子償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依我國的法律父債以其個人財產承擔償還義務,其子不具有償還義務。如果債務人死亡用遺產償還生前債務,僅以遺產數額為限。
如果利息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則超過部分不受法律的保護,不需承擔償還義務。
父債子償有法律依據嗎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這就可以很好的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
債務糾紛的證據有哪些
關於債務糾紛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相關證據。
2、債權人已履行給付義務或者其他約定義務而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銀行匯款憑證、或者在場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如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為共同被告。
4、有證據證明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可根據情況選擇提供或者不提供。
上述證據要盡量形成一個有效的證據鏈,不要想當然地認為某個證據就足夠了而放棄了提供其他證據的機會,否則孤證一旦發生問題,會使得整個官司徹底輸掉。
J. 父親欠債後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法律分析:父親欠債子女沒有義務償還,除非有所繼承。但是根據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