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淄博市獨生子女費以退休的不滿年60的
這些問題上政府採用的是「老人老法,新人新法」,如果你是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領取政府計生部門的獨生子女證,那麼按照原來的規定繼續享受有關獨生子女優惠,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就不再頒發獨生子女證,當然也就沒有優惠了
❷ 淄博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法律分析: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第一條 為保證本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落實,提高統籌解決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能力,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其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適用本辦法。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社會統籌工作,其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人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的審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資料。第四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實行市級統籌、分級負責、計劃調劑、先繳後支、以支定收、確保支付的原則。第五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由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繳納,個人不繳費。第六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按照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5%的比例,每月申報繳納一次。繳費比例根據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與社會保險費實行一票征繳。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法律依據:《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本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落實,提高統籌解決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能力,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其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社會統籌工作,其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人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的審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資料。
第四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實行市級統籌、分級負責、計劃調劑、先繳後支、以支定收、確保支付的原則。
第五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由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繳納,個人不繳費。
第六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按照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5%的比例,每月申報繳納一次。繳費比例根據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與社會保險費實行一票征繳。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❸ 我是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的退休職工請問獨生子女費上什麼地方去要
退休職工的獨子費,應該是所在單位負責發放。如果是個人繳費的就沒有獨子費了。
2010年12月28號,淄博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辦法規定2011年1月1號以後退休的企業職工,獨子費由各區縣的勞保處發放。該辦法的具體詳情請到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查詢。
❹ 淄博市獨生子女費
下崗,可以到街道領取。(可以先去居委會申請)
農村戶口的,同樣也享受獨生子女費,可以到村委會領取。
❺ 淄博獨生子女費發放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本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落實,提高統籌解決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能力,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其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社會統籌工作,其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人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的審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資料。
第四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實行市級統籌、分級負責、計劃調劑、先繳後支、以支定收、確保支付的原則。
第五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由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繳納,個人不繳費。
第六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按照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5%的比例,每月申報繳納一次。繳費比例根據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與社會保險費實行一票征繳。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 領取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的人員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退休時為企業職工。
(二)退休職工本人為獨生子女父母。
(三)2010年12月31日前為企業職工,2011年至20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連續在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的人員。2016年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時在企業累計繳納5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費和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的人員。
(四)職工退休時所在企業按時足額繳納一次性養老補助費。
不符合上述條款規定的其他人員,其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由企業按照規定發放。
第九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的發放標准為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全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
第十條 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應當按時足額繳納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其職工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由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發放。
第十一條 認定為困難企業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與其簽訂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緩繳協議後,其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由統籌資金支付。
困難企業的認定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 欠繳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的破產企業,由破產企業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序清償,按規定繳納。確實無力繳納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解決。
第十三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單設科目和賬戶,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籌集資金存儲利息收入計入專項資金。
第十四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實行計劃管理,每年下達收支計劃;各區縣按照年度收繳計劃額的20%上解資金,用於市級調劑金。完成收繳計劃且當期不足支付的,缺口部分先從20%的調劑金中解決;仍有缺口的,再按不超過20%的調劑金予以解決;還有缺口的,按區縣政府承擔50%,市級統籌資金承擔50%的辦法予以解決。對未完成收繳計劃出現缺口的,缺口部分由同級人民政府解決。
第十五條 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按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征繳總額的1.5%計提工作經費。
第十六條 對有能力繳納而不繳納一次性養老補助費且不履行發放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義務的企業,職工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一次性養老補助管理和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流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追回,並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淄人社發[2011]11號
各區縣、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養老保險市直管企業:
《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10年12月28日以市政府淄政發[2010]108號文件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為確保《辦法》的順利實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辦法》中的統籌范圍不包括以下單位及人員: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以機關事業、社會團體名義登記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人員,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企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生工作機構負責審核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身份,並出具《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身份審驗證明》(以下簡稱《審驗證明》,見附件1)。
三、企業職工退休手續辦理完結後,符合領取條件的,由企業填寫《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申領表》(見附件2),攜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審驗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四、符合領取條件的,其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並發放到本人領取養老金賬戶中。
五、因企業及個人原因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而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以其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間計發一次性養老補助金。確因工作需要緩退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以批准時間計發一次性養老補助金。
六、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由企業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繳納一次性養老補助費。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享受一次性養老補助待遇。
七、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參照財政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淄博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要求,管理和使用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
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實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
八、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一次性養老補助支出計劃填寫《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請撥單》,當月5日前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後於20日前將資金按時從財政專戶撥付到支出戶。
九、市及區縣分別設立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
十、一次性養老補助工作經費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統一提取,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單獨記賬,專款專用。
十一、欠費企業補繳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的,採用滾動分配法繳費,即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十二、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在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由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
❻ 淄博市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法律分析: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3、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4、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5、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6、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7、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淄博市企業職工退休時,領取的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是多少
補貼標准為全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也就是說每年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2014年退休人員的補貼標准為13969.2,2015年好像漲到了一萬五千多。
❽ 淄博市獨生女孩和獨生男孩補貼一樣嗎
淄博市獨生子女費不分男女,在退休的時候都應當支付,而且支付標準是一致的。
❾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5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保版健費。
2.在職職權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❿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一次性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一次性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一共三千二,分三年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