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體制是什麼
黨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機制,實現農民的老有所養,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一、我國農村的養老方式的現狀用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由於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的存在,我國農村的養老方式仍然是傳統的家庭養老,以農民子女扶養與農民個人自養相結合的方式為主。隨著社會變革進一步加劇,傳統養老方式受到越來越大的挑戰,農村很多地區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農村土地養老保障不斷弱化
我國農民的養老保障曾經世代以土地為中心。改革開放推動我國不斷加快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農民擁有土地的數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遞減。目前,我國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到1畝,有660個縣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到半畝,已經接近或低於聯合國測算的、土地對人類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線0.8畝。這意味著,減少了農作物播種面積,加大了農業生產繼續增長的難度[1]。加上農業天生弱質和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依然低下,生產經營中的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非常巨大,絕對收益越來越低的趨勢沒有根本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有限的土地越來越難以承載農民的養老需要。
(二)農村家庭養老方式面臨挑戰
我國農民的養老一直是以家庭為主。由於各種原因,農村家庭養老的問題日漸增多。 首先,家庭養老投入受到制約。人口流動性增強和社會價值觀轉變,使得更多的農村年輕人到外地獨立謀生,以至於不能夠切實地承擔起扶養老人的責任。在農村,農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費,遠遠高於所支付的養老費用。農民家庭的財富由父母向子女轉移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產生了「重幼輕老」的社會現象。
其次,家庭規模逐漸縮小,農民子女凸顯養老負擔。由於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規模小型化成為農村家庭的發展趨勢。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資料,農村家庭戶均規模3.65人。越來越多的農民獨生子女將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對夫婦可能贍養4個老人。農民子女的養老負擔逐漸演變成突出的社會問題。
再次,農村老年人自養比例上升。子女不贍養,或者只提供很低的養老保障,老年農民只有自養。目前,農村老年人自養比例逐漸上升。他們年老體衰,生產經營能力很低,導致生活質量不斷下降,已經淪為農民群體中的弱勢群體。
(三)農村人口老齡化拖累農民改善養老狀況
根據聯合國的統計標准,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7%,這個國家或地區就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2006年2月,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國社會的快速老齡化階段。到2004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1.43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0.97%。同時,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為8 557萬人,佔全國老年人口總數的65.82%。農村老齡化水平高於城鎮老齡化水平1.24個百分點。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持續到2040年[2]。我國農村已經完全進入老齡化社會。農民老年人隊伍數量龐大,不僅影響他們自身的生存質量,而且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加重家庭養老負擔
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需要大量的農村人口,特別是具有較高文化程度的農村青年進城務工搞基礎建設。而城鎮戶籍制度和勞動用工制度的松動,促進了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這在一定程度上給農村家庭養老提供了經濟支持。但是,
長期的聚少離多所帶來的「空巢家庭」和「代際」分化,造成了農村人口結構老化,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去了依託。在此情景下,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狀況並沒有得到好轉,而是面臨著更多的新困境。
(五)農村稅費改革沖擊集體養老基礎
在我國農村,贍養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年人,多年來實行的是以五保戶和養老院為主要形式的集體養老制度。集體養老的物質基礎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物質豐富和管理完善。農村稅費改革減輕了農民的整體負擔,但也削弱了縣鄉兩級的財政實力。村級集體經濟趨於瓦解,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又相當有限,致使原來由鄉鎮統籌和村級集體經濟負擔的部分五保戶和其他一些農村貧困對象失去了救濟保障。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情況更為嚴重。一些符合五保政策的對象,因為財政下撥資金有限而被擋在五保門外,未能實現應保盡保。各地集體經濟發展的不均衡,直接影響到集體養老的普及和規模化發展。從目前的情況看,由於農村集體經濟的迅速變化,集體養老只能作為農民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
二、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我國農村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步於上世紀80年代。20多年來,一些地方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積極工作,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擴大覆蓋范圍、創新制度模式、建立增長機制、防範基金風險,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進展。到2006年末,全國已有1 900個縣(市)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5 374萬人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54億元[3]。農村特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工作也逐步展開,全國有1 200多個縣(市)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農村低保的人數達到445萬。
然而,從總體上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人口覆蓋范圍有限,保障水平低。已有的保障措施具有應急性,缺乏制度化,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相比,與農村居民發展的需要相比,與農村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待發展
1.城鄉社會保障二元分割。受到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的影響,我國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並沒有覆蓋廣大農村居民。在很多地區,多數農民缺少社會保障。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所享受的退休金、公費醫療、福利住房、糧食和副食補貼等待遇,農民都不能夠享有。尤其是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們不得不退回到傳統的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保障模式。
2.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從各地情況看,只有極少數失地農民能夠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考試大網站整理許多失地農民家庭靠征地款來維持生計。征地款一旦「吃」完,生活往往沒有著落。部分失地農民「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生產生活、子女就學等得不到政策扶持。失地農民大量轉化為城市貧民,已經影響到城鄉社會穩定。
3.農民工社會保障。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開始以不同方式從城鎮職工向農民工延伸。據國家農業部2005年的調查,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2.9%,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0.0%,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3.8%。只有9.6%的用人單位為農民工購買了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與農民工的關系最為密切,但農民工的參保率低,他們中間的傷殘者不容易得到經濟賠償;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關系不能跨地區轉移,參保不能受益,退保率高。根據現行規定,當農民工的工作發生變動的時候,退保只退還個人交費的部分,企業給農民工繳納的保費是不予退還的。
(二)農村社會保障資金待充實
這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財政投入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方面,財政投入的增長與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不相適應。投入總額不但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增加,反而逐年下降。另一方面,財政投入的社會保障資金分配不均衡,重城市輕農村的現象比較嚴重。
實際上,我國政府用於社會保障的財政支出明顯少於其他國家。以2000年為例,用於社會保障的財政支出佔中央財政的總支出,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我國只有10%左右,而這10%也主要用於城市居民的社會保障。佔全國人口80%的農民,僅占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總數的11%;佔全國人口20%的城鎮居民,卻占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總數的89%。城鎮社會保障的覆蓋率達到91%,而農村社會保障的覆蓋率只有2%[4]。
(三)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待健全
1.農村社會保障項目發展不平衡。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農村社會保障水平比較高。從基金規模上看,排在前5位的是江蘇、山東、上海、浙江和北京,共計221億元,佔全國農保基金總額的71.3%[5]。而經濟不發達的西部地區,集中了我國大多數貧困人口,有些人甚至連溫飽還未解決,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相當低。在我國農村,付諸實施的社會保障項目,除了救災救濟、優撫安置之外,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基本上無從談起。
2.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窄,農村民政對象應保未保的現象普遍存在。截至2006年底,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分別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的66%和55%;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僅占農村人口總數的7.22%[6]。
3.農村社會保障機構效率低下。首先是管理體制不順。從1998年機構改革至今,全國多數省區直轄市將農保管理的職能劃入勞動保障部門,但多數地縣和鄉鎮還未劃轉,形成勞動保障部門沒有接、民政部門不好管的狀況,造成不少地方的農保管理工作斷檔。在全國1 900個農保試點縣中,多數地方的農保機構還遺留在民政部門。其次是資金掌控不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既有商業保險的技術難度,又有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由於缺乏專業人才、沒有嚴格制度和健全機構,管理上出現很多漏洞。最嚴重的問題出自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與使用。許多貧困村民無法投保,少數農村基層幹部卻用公款為自己投保。他們置百姓生活於不顧,濫用公共權力,瓜分侵吞本來就不充裕的農村社保資金——農民的「活命錢」。養老保險成了這些人謀取私利的工具,致使養老保險項目無法正常運作,群眾投保的積極性自然受到影響。一些地區還強制農民參保。籌集到的養老保險金被挪作他用以後,出現風險,以致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難以推行。
三、完善我國農村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基本目標。如何為4 000萬失地農民、1.5億農民工、1.6億農村剩餘勞動力、8 000多萬農村老齡人口提供基本養老保障,如何銜接城鎮和農村的養老保障體系,最終形成一體化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面對這些重大社會問題,我們必須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積極探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機制,建立與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一)改革現行土地制度,再造土地保障能力
「耕者有其田」是農耕社會極低層次的保障制度。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今天,土地保障功能持續弱化。考試大網站整理然而,在現代化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的情況下,土地既是農民最為基礎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依靠的生活保障。
1.改「承包制」為「永包制」。只有永久性地確定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才能讓農民真正成為土地和耕地的主人。只有充分調動農民經營土地、長期投資土地的積極性,才能最大限度地
發揮土地的生產潛力,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土地流轉制度,逐步實現農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大幅度地增加農民的生產性土地收益。
2.改革征地制度。現行的土地徵用制度是從計劃經濟時期沿襲下來的。它以政府的名義征地,不分公益性項目還是經營性項目。所以,必須修訂有關非農建設用地的法律制度,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內涵,嚴格限制政府運用征地權的項目范圍,切實保障被徵用土地的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鞏固農村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
家庭養老依然是我國農村居民養老的主要方式,在農村養老中具有基礎地位。在新的形勢下,需要繼承和發揚家庭養老的傳統優勢,賦予農村家庭養老以新的內涵。一是繼續倡導尊老敬老的風尚,強化家庭養老的思想觀念;二是完善家庭養老規章體系,使家庭養老從倫理走向法制;三是把贍養農村老年人同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如遺產繼承和職位升遷等)聯系起來,鼓勵尊老養老的行為美德。同時,還需要正確引導農村老年人加強自我養老。農村老年人應當切實轉變傳統觀念,樹立「防老」意識,提高自我養護能力。一方面,合理控制和有效利用自己的財產。老年人不應當將自己畢生積累的財產一味「無償」地轉讓給下一代,而應當參加養老保險或進行儲蓄,強化自我養老的經濟支持;另一方面,積極鼓勵老年人發揮余熱。農村老年人不僅具有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而且其中的一部分人身體健康,勞動熱情不減。他們有知識、有技能做到老有所為,自我養護。這種自養不僅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三)搞好農民身份轉換過程中的養老制度銜接
經濟和社會的轉型,加快了農村的城市化進程。相當一部分農村居民的身份開始向兩個方向轉變:其一是通過勞動力轉移,一部分農村勞動力成為城鎮務工人員;其二是通過土地徵用,一部分原來擁有土地的農民成為失地農民。
農民工的情況比較復雜,既有正規就業的,又有靈活就業的;既有穩定就業的,又有流動就業的。對此,應當分層次、分類別地保障農民工。對於穩定就業(從事正規就業,建立了5年以上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直接將他們納入城鎮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之中,養老保險基金由僱主和個人共同繳納。對於不穩定就業(簽訂短期合同,頻繁流動和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先建立過渡性質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不實行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對於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可以按照繳費比例和個人賬戶規模,折算成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並且根據折算後的繳費年限建立城保個人賬戶。對於回鄉務農的農民工,可以繼續在原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在本人達到最低領取養老金的年齡、經本人提出申請、經辦管理部門批准,也可以將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額並入本人在原籍的農保制度,改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執行。當前,從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國家要盡快出台全國性的統一政策,以解決農民工養老賬戶的合理流動問題。
至於失地農民,除了做到公平補償,還要把好「土地換保障」這一關鍵環節,確保一定比例的土地補償金能夠進入失地農民本人的養老保險賬戶,或者將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納入城鎮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讓他們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
(四)建立社會統籌的農村養老保障框架
因地制宜,逐步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方式的變革與創新,就是要實現從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為主向社會養老為主的轉變。這個轉變所遵循的原則主要是,朝著城鄉統籌的一體化方向,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政府引導與農民自願相結合,根據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實行低標准、廣覆蓋,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1.擴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范圍。適應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分階段、有步驟地將農村居民基本養老賬戶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賬戶接軌,統一制定城鄉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辦法,保障農民的養老金能夠在不同地區之間、在不同保障方式之間進行有效的流轉或接轉,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實現資源的保值增值。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由完全個人賬戶的模式改革為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調劑金賬戶相結合的模式,也就改變了完全依靠個人賬戶增加積累、沒有待遇調整、難以長期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生活等一系列問題。
2.多渠道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作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核心問題,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制約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面向農民籌資,要降低門檻,堅持農民個人、農村集體、國家三方聯合籌資的辦法,採取以個人繳費為主、國家政策支持、集體適當資助的形式,實行基金積累的個人賬戶模式。對於集體資助存在的不確定性,國家財政要保底,要適當投入,以保證養老保險基金落實到位。公共財政投入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就不應該再提取管理服務費。其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相應地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有利於用多種方式建立農民參保補貼制度。
3.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監管機制。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是一種長期性的後備基金,具有累計性和剛性增長的特點。管理這部分社保基金,就要確保其安全,努力實現其保值增值。現行的基金統一與財政專戶的管理方式,雖然可以規避投資風險,但很難保值與增值。隨著資本市場不斷成熟,國家應當逐步放鬆投資管制,以便農民養老基金能夠通過股票市場和其他有價證券市場實現保值增值。
4.制定與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立法滯後,農民養老保障項目就不易開展。通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政府、農村社區、企業、農民個人等不同主體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中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法律的強製作用來推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各種形式、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
(五)開發農民養老保障和補償保障的新模式
1.提高農民個人參保覆蓋率。符合本地社會經濟條件的個人籌資方案,必定得到農民的認可,因而能夠調動農民的參保積極性,降低服務成本,增強服務效果。根據本地特點,各地區探索適宜的籌資、補償、獎勵的模式,已經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如一次交納、分期定額繳納、以資產權利抵押融資,或者個人先不繳費,年老後倒扣個人應出資部分等,以及多種形式的困難農民參保補貼制度。
2.強化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的低成本服務。盤活養老資金,提高養老金的使用效率,發展集中公共養老服務,推進服務的規模化、專業化,降低服務收費價格,減輕農民養老的經濟負擔。建立參與式的便民服務機制,讓越來越多的農民認識到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好處,讓越來越多的農民受益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在使用資金和具體提供養老服務的時候,應該允許有一定的運用靈活性和地區差異性,以便農村社會化養老機構等及時開展相關服務。
B. 請問 在中國,世界或其他國家中獨生子女家庭和多生子女家庭的比嗎
到2004年中國有8000萬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逐漸成為中國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據權威機構統計,到1995年,中國3.2億個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佔20.72%,獨生子女已達6600多萬。據國家計生委統計處統計,2003年,我國已有8000多萬孩子領取了獨生子女證。
http://wengshenghua.blogcn.com/
北京市18個區縣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比為7∶3
獨生子女現象
2004年12月讀摘:由於在家庭享受了太多關愛而被稱為"抱大的一代"的中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目前正以每年數以百萬計的規模漸次步入生兒育女的生命周期。由昔日的"小皇帝"變成今天的"責任人",這種"角色轉換"在中國構成了令人矚目的社會現象,學者們將這一群體定義為一個新詞彙——"獨生父母"。"獨生父母"使中國的家庭結構發生了變化。人口專家預測,未來10年,包括獨生子女與獨生子女、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組成的"獨生父母"家庭在中國至少會達到上千萬個,並將成為社會主流。數據測算,到2035年,雙方都由獨生子女構成的家庭比例,北京為70.54%,上海達72.88%。 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全國已領取獨生子女證書的家庭有8000多萬個。其中,1979年第一批領取獨生子女證的610萬人以及比他們年長的獨生子女已經進入婚育期。上海社會科學院青少年研究所今年公布的《"獨生父母現象"及其對未來中國社會的影響》表明,"獨生父母"的共同特點是"戀愛不遲、結婚不早、生育不急"。多數人持"順其自然"的生育觀,更多地從個人層面來理解育兒的社會意義。對於家裡的第二代獨生子女,爺爺、奶奶和姥爺、姥姥更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細心養育。同時,接受過良好教育的"獨生父母"們更懂得理性育兒,從而使科學育兒不再是空話。令專家憂慮的是,"獨生父母"家庭未來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贍養老人。若干年後,一肩是雙方的年邁父母,一肩是年幼孩子,"四二一"家庭的這種"壓力滯後"現象必將對李偉們的生活構成嚴峻考驗。
2004年7月讀摘:社科院新近公布的《關於進入婚育期的中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的最新調查》顯示,首批進入婚育年齡的獨生子女面臨諸多問題。......調查顯示,"完全靠父母"的在獨生子女中佔18.10%,非獨生子女佔10.10%。獨生子女在婚禮操辦上對長輩的經濟依賴明顯高於非獨生子女。 ......在對婚前性行為的態度上,調查顯示,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的態度有明顯差異:不反對婚前性行為的獨生子女佔58.6%(持贊成態度13%),非獨生子女佔50.9%(持贊成態度11%)。除此之外,獨生子女的戀愛時間比非獨生子女早,調查顯示,初戀在20歲以前的獨生子女佔33.6%,非獨生子女佔28.0%。 ......近一半已成為父母的獨生子女把孩子交給長輩照料,非獨生子女中這一比例為28.1%。有了孩子後選擇三代同堂的獨生子女有50.5%,非獨生子女為42.5%。
2004年7月,讀摘中國人口網關於獨生子女現象的一篇文章:據調查,和非"獨生"父母相比,"獨生"父母的年齡明顯偏輕。他們更早步入為人父母的生命階段。最值得重視的是他們與上代之間的關系———家庭結構以三代同堂為主,辦婚禮更依賴父母,隔代撫養現象突出等,顯示了未來城市"四二一"結構的家庭形態。...... 在這種家庭結構中,獨生子女的孩子,上面最多會有12個老人,突破了中國傳統的社會平衡。年齡結構老化,是現在廣受關注的,將來的孩子養老壓力會非常大。這是獨生子女化社會人口結構的變化。......獨生子女組成的家庭,孩子由祖輩撫養成為普遍現象。這一比例遠高於非獨生子女家庭。但這種模式有弊端。主要是父輩和祖輩之間,現代和傳統觀念之間會有沖突。具體表現在價值觀、認知的統一性受到挑戰,兩輩之間文化差異太大。......社會做好多方面准備,一些公共服務、政策要提前制訂。養老、保障、住房、教育,從物質到觀念都要做好准備。其次,針對獨生子女婚育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如婚育年齡提前、心理准備不足,這的玩大的一代怎麼應付婚育這樣的大事?需要有大量新婚學校等開設,給予他們足夠指導。......上海是全國獨生子女比例最高的城市。據推算,上海市區出生人口從1976年就開始轉為以獨生子女為主,獨生父母群體形成略早於全國。對上海市"獨生父母現象"的問卷式社會學調查,顯示出若干值得關注的特點。......和非獨生父母相比,獨生父母的年齡偏輕,30歲以下的年輕父母佔到36.9%,在非獨生父母中這一比例只有22.9%。這一特點反映出獨生父母比同齡非獨生父母更早步入為人父母的生命階段。...... 獨生父母與非獨生父母有5個指標存在顯著差異。第一,家庭結構以三代同堂為主,隔代撫養佔了將近一半。第二,獨生子女小家庭的經濟信賴性更強。如辦婚禮的資金,父母全包和資助大部分花銷的比例高達47.2%,比非獨生父母家庭高出12.1%,新的小家庭也很大程度上依附於原來的大家庭。第三,育兒模式上更依賴新興媒體網路的力量。第四,戀愛觀念更開放。第五,育兒觀念上個人取向更為明顯。 ......中國的獨生子女群體和國外有所不同,因為占總人口比例大,這一人群能否正常發展對整個社會都會產生巨大影響。而他們的育兒觀念和方式,不僅關繫到家庭的成長,還會影響整個民族的未來素質和發展。這種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家庭變遷的反向化發展。1982年在中國進行的五城市家庭研究證實,核心家庭占家庭總數的66.41%,居各種家庭模式之首。但建立在工業經濟規則與價值觀上的核心家庭體制,強調小家庭的經濟獨立,家庭內部關系具有以夫妻軸為主的橫向特點。而在獨生父母家庭中,三代同堂的擴大家庭是主要模式,核心家庭退居其次;獨生父母家庭經濟上並不獨立。還有,獨生父母家庭中"親子軸"仍舊占據核心地位。
http://cache..com/c?word=%D6%D0%B9%FA%3B%B6%C0%C9%FA%D7%D3%3B%C5%AE%3B%D3%EB%3B%B7%C7%3B%B6%C0%C9%FA%D7%D3%3B%C5%AE&url=http%3A//onthewayhome%2Eblogchina%2Ecom/&b=0&a=5&user=
C. 獨生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要跟子女生活一起要辦理哪些證件
獨生子女在澳洲是讀書,還是工作還是已經移民了?各種情況需要的手續和證件也不一樣
D. 獨生子女的比例
45%左右
E. 【頂分】在西方國家也有很多獨生子女家庭,西方國家的父母,對待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
由於文化的影響,西方在這方面似乎比目前的國內更加的明智,或者說更加的符合人性的發展,在國外,別說是獨生不獨生,連血緣關系都看得不是很重,也就是說,對待養子和親身子都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望採納
F. 外國獨生子女的家庭多嗎是不是只有中國計劃生育
是,因為中國人太多。外國人少
G. 90後的獨生子女比例到底多少
中國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最近的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2010年。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報告。
當時女:男比例為100:105
每五年進行一次小規模的人口普查,最近一次人口普查顯示0—15歲的00後中,男性比女性多出1300萬(此數據非官方數據,是外媒的估計)
H. 2021年中國獨生子女家庭比例
2021年我國獨生子女已超過2億,其中90後所佔比例最大。
到2020年,全國獨生子女家庭總數已接近2億戶,這一數字可以說是相當可觀的。並且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一代將會逐步成長起來,成家立業,那一年還是孩子的獨生子女已開始步入社會,或仍在學校讀書,而以前的家庭年齡構成也已開始走向老齡化。
現在政府對獨生子女很重視,相關的福利和政策也很配套很完善,最主要的有兩點,一是獨生子女家庭的子女如果到企業、事業單位工作,可以選擇帶薪休假。對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假如他們的生活中有自己的父母或孩子生病了,那麼多孩子的家庭就可以由兄弟姐妹輪流照顧,而與獨生子女家庭相比,他們就沒有多餘的時間在工作和生活中浪費。
I. 2015年中國獨生子女家庭的比例佔中國的家庭的百分之多少
城市70%農村20%多
J. 2020年單親家庭比例
2021年單親家庭比例佔4%左右。
因為中國人數量較多,所以不一定準確,僅供參考,是2020年的數字,大概算一下,1000萬個單親孩子的話,按都是獨生子女的話,即1000萬個單親家庭,總家庭數按3.3億個家庭算,大概3%唄,鑒於現在離婚率較高,可能中國單親家庭人數還可能更高,大約百分之四左右。離婚率——關於女性的價值
女性整體價值觀,基本決定家庭幸福度,隨著女性地位的提高,使女性將不再完全依附於男性,對生活就會有更多的選擇權,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也有這一部分原因。
女人選擇男人標准,要麼圖愛,要麼圖錢,兩者都具備的少之又少,很多家庭男性的壓力遠高於女性。有數據統計,男性的壽命平均要低於女性壽命5年以上。
我國有很多男性,到了婚姻的年齡,但沒有能力去承擔婚後的一切開支,房車、教育三座大山,現在的物價漲幅已遠超工資的漲幅,在這種現實條件下,很多家庭貧困的男人寧願選擇單身,勉強成家的,也有很多因為柴米油鹽把家庭弄的支離破碎,離婚只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