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證非要在女方戶籍地辦理嗎,如何辦理
⑵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律規定以及政府機關各部門職責業務劃分,我國公民想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需要到所在地區的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辦理。
一、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要雙方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
2、《申請書》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二、獨生子女證辦理資料: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
2、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3、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
5、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拓展資料】
(2)獨生子女證需在戶籍地辦理嗎擴展閱讀
從2016年1月1日起,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2、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4、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但是目前,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變更,新政策下國家支持各家各戶生育二胎、三胎,以緩解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年輕勞動力、生產力不足等情況。
⑶ 獨生子女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獨生子女證在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辦理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戶口證件;
3、獨生子女光榮證申請書;
4、其它所需資料。
辦理程序如下:
1、符合辦證條件的夫妻,向已婚育婦事實常住地申請辦理,常住地不明確或多處事實常住地的,向已婚育婦戶籍地申請辦理;
2、居委會收到申請材料並落實相關情況後,送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
3、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後,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須在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張榜公布十日,接受群眾監督;
4、經張榜公布,群眾無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⑷ 雙方戶口不在一起辦獨生子女證應該怎麼辦需要到各自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⑸ 獨生子女證在男方還是女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
⑹ 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分為3種情況:
1.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2.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3.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⑺ 獨生子女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獨生子女證不可以異地辦理。
一、首先報好孩子出生戶口,符合領證條件者,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
由雙方所在單位簽名並蓋公章。
二、持申請表及戶口簿、結婚證書來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如系外地調入換證者,還需帶原來的獨生子女證。
三、領取獨生子女證後,持街道所發通知書來校計生辦登記證號,最後轉勞資料。
個人申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現不叫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填寫後到本單位(或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小孩出生證明、一家三口半身二寸合影照三張、節育證明,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即可(不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⑻ 雙方戶口不在一起辦獨生子女證應該怎麼辦需要到各自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辦理獨生子女證,夫妻倆個人戶口不在一起,不會影響獨生子版女證的權辦理,按照有關規定,帶上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完全沒有問題的,祝你開心好運!
⑼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三、辦事對象須知 凡女方具有本轄區常住戶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孩子。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給本人撫養,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四、辦事程序 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請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3、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4、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