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入邪教組織會影響到兒孫嗎
肯定會有些影響的。
2. 父母加邪教,子女黨員受啥處分
會先讓子女教育父母改正。如無效果,依照造成的惡劣影響程度,可能會被黨內警告、記過處分,進而影響黨內晉升。
3. 監護人以前信邪教被發現留有案底,對子女的未來和工作有什麼影響嗎
留有案底子女上一般大學是不會有影響的,但是對於政審比較嚴格的大學比如軍校、警校這樣的是上不了的。畢業以後找正常工作是不會受影響的,但是公檢法司還有公務員這一類的單位就去不了了。
4. 邪教會影響孩子以後參加工作嗎
法律分析:父母信教絕對不會影響孩子升學升職和工作的。除非是你信的是邪教而有過犯罪進入牢獄的記錄。不然我們國家提倡多個教會組織存在的,倒如:佛教 道教 等等。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5. 各位大神,孩子外公25年前參加過邪教組織有案底,外孫當兵會不會有影響謝謝🙏
不會,對後代有影響指的是直系親屬,父母有案底對孩子有影響,外公二十五年前的案子不語影響的
6. 父母參加過邪教組織我還能入黨嗎
信邪教,子孫後代不利。因為邪教就是作孽,加入他們等於幫助他們作惡,當然影響全家的風水和運氣。親屬應該盡量勸導父母,改邪歸正,去信仰正規的宗教,就很好。
如果發現邪教有嚴重違法行為,要及時報案,讓公安機關去處理。
7. 父母犯法對下一代有什麼影響
1.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麼樣都會有影響。
2.在服兵役方面,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的,不得徵集為新兵。
3.入學方面,主要是特殊高等院校招生錄取中的政審條件。根據規定,本人直系血親、關系密切的旁系血親及其他直接撫養人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確對待的,不能通過政審。
4.在非公共領域的飛行員、船員等某些特殊行業的職業准入中,都將本人直系親屬的前科情況作為政審不合格的理由。
法條依據:1.根據《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八)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是邪教、有害氣功組織或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成員的」。
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2.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政審。
8. 父母違法對子女的影響有哪些
法律分析: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對子女存在如下影響: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有影響,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直系親屬(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裡負擔。違法犯罪記錄將會伴隨本人終生,其子女報考事業單位等資格政審將受到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5、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9. 父母是邪教 子女是否可以當村官
如果你的父母出現這個問題,一定要對父母進行教育。那麼對子女來講,這是不可以影響的,只要你有正確的人生觀。法律意識強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