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東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1
山東獨生子女補貼2021最新政策如下:
1、在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方面,實行計劃生育、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婦,每年可獲不低於120元的獎勵。符合條件的死亡或傷殘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35元,傷殘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的扶助金;
2、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3、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4、對農村年滿六十周歲,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第二十一條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前款規定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財政預算或者由社會保險予以保障。
『貳』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2年
一、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叄』 2021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計劃生育獎勵,從發證當天開始計算,補貼為每人每年60元,最高獎勵可達2000元,直至孩子年滿18歲。對於農村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獨生子女的父母,每年獎勵扶助基金不低於96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一、2021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
2、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3、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4、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5、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6、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1、政策獎勵補貼 憑借獨生子女光榮證可取領取補貼,可以按月領取也可以按年領取。領取金額在2000元/年左右。一般可以發放至還是18周歲。
2、養老補助 未解決獨生子女養老的問題,國家對獨生子女的父母出台了補助政策。但是因地區差異,每個地方的補助金額不同。如河南省規定給每個家庭每年補助960元養老,遼寧補助2000元,湖南最多的可以領到5000元,但是補助是要到60歲之後才可以領取。
3、教育補助 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還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或者現金補貼政策,高考加分政策各地承認度不一,但是補貼金額一般在1000-3000元。
4、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後可以持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費,在所在的工作單位領取,男方要求年齡滿60周歲,女方則年滿55周歲便可以領取,這項政策的補貼標準是一次性補貼不少於1000元。
5、意外傷亡或傷殘補助 獨生子女若發生意外死亡,父母便沒有了贍養人,養老也就成了問題。對此,國家給予了一定的補助。每月補助大概為300元。
綜上所述,在我國持有獨生子女證的人員,是可以獲得一些補貼的,具體可以到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咨詢。
『肆』 山東省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伍』 獨生子女費發放2021年最新規定
獨生子女費發放2021年最新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計劃生育獎勵,從發證當天開始計算,補貼為每人每年60元,最高獎勵可達2000元,直至孩子年滿18歲。對於農村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獨生子女的父母,每年獎勵扶助基金不低於960元。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或者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陸』 山東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新規定
法律分析: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法律依據:《山東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3-2015年)》 第五條 實行計劃生育、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婦,每年可獲不低於120元的獎勵。山東省繼續完善區域衛生規劃。
『柒』 淄博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法律分析: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第一條 為保證本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落實,提高統籌解決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能力,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其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適用本辦法。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社會統籌工作,其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人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的審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資料。第四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實行市級統籌、分級負責、計劃調劑、先繳後支、以支定收、確保支付的原則。第五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由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繳納,個人不繳費。第六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按照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5%的比例,每月申報繳納一次。繳費比例根據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與社會保險費實行一票征繳。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法律依據:《淄博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社會統籌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本市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落實,提高統籌解決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能力,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其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社會統籌工作,其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征繳、發放。人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的審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一次性養老補助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資料。
第四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實行市級統籌、分級負責、計劃調劑、先繳後支、以支定收、確保支付的原則。
第五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由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繳納,個人不繳費。
第六條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按照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5%的比例,每月申報繳納一次。繳費比例根據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一次性養老補助費與社會保險費實行一票征繳。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