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有房子父母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法律分析: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租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專業人才和異地務工人員等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2. 子女買房後,父母的公租房要退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3. 子女有房父母能申請公租房嗎
申請公租房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內於規定容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4. 兒子有房子,父母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法律分析:這需要結合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公租房申請條件為: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5. 子女買房影響父母的公租房嗎
公租房批下來之後就可以一直住著。
這個不影響父母公租房,但是不能把房子弄父母身上,這是前提條件,公租房居住人員不能有高消費。
公租房申請條件:1.本地無房產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有穩定就業,並且達到規定年限。
6.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申請公租房子女買了房子父母可以繼續住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1
7. 父母申請公租房後,子女能買房嗎,與公租房沖突
如果父母與子女同一戶籍,共同擁有同一個戶口,屬於共同一個家庭,在申請了公租房時應該作為家庭共有人口和考核家庭人均收入。如果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申請公租房的收入標准,既可以申請公租房,在得到區級房屋建設部門和民政部門的批准後,可以入住公租房。如果入住後子女不能購房購房,就說明超出了當地申請公租房的申請條件,購買新房後,公租房會被收回。如果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並各自成立了家庭,父母申請公租房應該審核父母的收入是否超出公租房的條件,而子女單獨生活並有家庭可以買房。與父母申請的公租房沒有關聯,供參考。。
8. 女兒和父親一起申請的公租房,女兒主要申請人,父親共同申請人。女兒買房後,父親還可以繼續住公租房嗎
嗯,女兒申請的公租房,然而父親是共同申請,所以即使女兒買房後,父親仍舊可以住在這公租房裡,沒什麼問題的,因為也會有他的一部分
9. 兒子買房會影響媽媽廉租房嗎
兒子買房不一定會影響媽媽廉租房。
如果父母和兒子的房產是獨立的,兒子購房是不會影響父母繼續使用這類住房的,不過需要將兒子的名字從這類住房的系統中消除。如果父母是跟子女一起生活,兒子購房,父母這類住房的居住資格則會被撤銷。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五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十五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五十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廉租房不得申請條件:
1、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三十五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離婚不足二年的;
3、在五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4、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
5、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7、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8、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法律依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逐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