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錢給父母治病犯法嗎
法律分析:不算犯法。子女對父母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是應當以自身的實際經濟水平為限。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② 父母生病子女不出錢給父母看病的法律有規定嗎
贍養確實是包含醫療的,但前提是自己有能力支付醫療費。量力而為就行了,拒絕贍養和無力贍養是兩回事。法律規定公民贍養父母,但並未要求公民做超出能力范圍之外的事。
③ 子女借錢給父母看病,父母有必需償還義務如果子女償還不起是否可要求父母支付,或變賣父母名下房產支付
摘要 法律沒有規定子債父還。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父母和子女都是獨立的個體,各自對其民事法律行為負責。但若是父母繼承了孩子的遺產則需要償還債務。
④ 父母生病,出嫁女兒該出錢嗎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女兒也是子女,出錢給父母治病也是應該的。
⑤ 父母生病醫葯費兒子和女兒怎樣承擔
父母生病醫葯費兒子和女兒承擔如下:
1、從法律層面來講,兒子和女兒的義務都是一樣的,父母生病醫葯費應該均分,各自承擔自己的部分;
2、但是對於大家庭來說,一般現實生活中家庭和睦的話,都是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兄弟姐妹之間也不會計較,畢竟在親情和父母的健康面前,錢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3、父母生病出不出錢全憑自願,但是父母有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系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⑥ 父母生病醫葯費兒子和女兒怎樣承擔
當然是兒女共同承擔了,都有贍養義務的。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最佳。
一、一般情況下是看能力的大小,條件好點的多承擔,條件差的少承擔一點;
二、如果都是成年人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平均分擔;
三、可以充分協商解決。
在老人不能自理或生病等產生的費用,老人自己無法承擔的,一般意義上是子女平均承擔。但在大部分農村以及部分城市,女兒雖履行贍養老人義務,但不繼承父母產業,這種情況,葯費是兒子承擔的。
農村一般約定俗成,
老人房產歸兒子,
住院費醫療費兒子出,
女兒出心。法律規定,
房產歸所有孩子平均分,
贍養也是大家不分兒子
女兒平均攤醫療費。
⑦ 父母有病女兒不掏錢咋辦
先協商,不同意可以提起訴訟。
1、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2、一切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⑧ 父母生病住院有醫保報銷,子女還用出錢嗎
這種情況都看自己子女的,按理說是應該之前的看你們是第四節的條件嘛,有條件就應該給老人吃的。
⑨ 廣東一男子農葯中毒搶救無效身亡,子女拒付14萬醫療費,法院如何判決
法院的判決結果是李某的兩個子女需要共同承擔父親之前治療花費的共計14萬的醫療費用。因為李某之前的確是被送到該醫院進行治療,李某和醫院已構成了醫療服務關系。而李某已過世,而他的兩個子女也繼承了他遺留下來的財產。而享受了繼承權,就也應當承擔起過世父親的債務。因此,繼承了財產後的兩個子女就應當還清父親因在醫院治療而產生的醫療費用。
事情經過
2020年5月,李某因農葯中毒被120救護車接到當地某醫院急診科進行緊急救治。經過十幾天的搶救,醫院宣布李某因搶救無效死亡,其住院期間共產生醫療等費用14萬余元。
一點看法
在父母去世後,一些人面對父母留下的債務,百般推脫,認為這筆債不是自己欠下的,為何要連累自己去為父輩的欠債負責?但作為子女,享受了父母從小到大的關愛與照顧,在父母百年後為他們盡一點心也是很合乎情理的。除非子女在父母在世時,就已與父母斷絕關系,那還可以考慮免去這個責任。但一旦享有了繼承權,對於繼承財產范圍內的父母遺留下來的債務,按照法律條例,子女是必須代為償還的。我認為,這個要求也不過分。因為法律並沒有要求子女額外為父母的債務自己掏錢。
對於上述案例中的李某的兩個子女,我認為他們早就應當為父親還清債務。否則,地下有知的父母該為他們感到多麼寒心。人在做,天在看,其實他們身邊的人也在看。子女這樣的做法,無形之中,會影響他人會自己的看法和態度,也會影響今後的人生。所以,父母在世時應及時盡孝,父母百年後也應助其完滿了結後事,讓父母在天之靈得到安慰。
⑩ 父母得病住院,子女中到底誰應該付醫療費女兒一方也應該拿嗎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要拿的。《婚姻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是法定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可以分為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兩方面,子女的贍養義務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條件的法定義務。一般來說,父母在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時,有權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贍養費,成年子女應當履行給付義務。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說,如果其父母沒有勞動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對其進行撫養,但是,該子女成年後如果有經濟能力,仍然對其父母有贍養義務。(10)子女沒有錢支付父母的醫葯費擴展閱讀:子女對老人贍養費的數額:由於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贍養費的給付標准,各地對贍養費的給付標准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主要採用以下三種給付標准,即當地最低生活費標准,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准,或者法官根據被贍養人的實際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確定。筆者認為:給付贍養費是為了使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老有所養,在生活無憂的情況下安度晚年。按當地最低生活費水平給付贍養費不能滿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於老人的健康長壽;而法官根據實際生活需要確定的主觀色彩較重,賦予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不利於糾紛的公正合理解決。因此,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應當採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准。當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經濟收入的,子女實際給付的數額應為:父母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與其他經濟收入的差額部分。另外,雖然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協議或判決數額支付贍養費,但是,筆者認為:根據給付贍養費的目的和一般社會道德觀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子女支付的贍養費,不足以維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時,父母有權要求子女超出判決數額支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