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市,靈活就業退休後在哪裡領取獨生子女費
到戶口所在社區登記領取,3500元,不過原單位必須是區級以上國有或集體性質,從登記到領取等待的時間各區也不一,看各區財政能力了,有的是還分期付款。
⑵ 武漢發放獨生子女費的標準是什麼呢
目前國家沒有出台新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全國各地執行的標准也不統一,新疆執行的標准一直就是: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然後就是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5000元。
上海市有新政策:與原規定相比,新修訂的《獎勵補助若干規定》做了以下調整:
一是提高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標准。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滿16周歲以前,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統一並提高了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標准。凡是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年老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標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統一並提高了婚後無子女人員年老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標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年老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標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⑶ 武漢獨生子女補貼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領證當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按規定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補助入托(園)、入學費用,對村民還應發給一次性獎金,並免去每年應承擔的農村義務工。上述費用,夫妻雙方都是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付一半;夫妻一方無正式職業的,由有正式職業一方的所在單位全部支付等等其他補貼。
法律依據:《武漢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對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一)對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職工,增加十五日產假,增加的假期視同全勤,工資獎金照發。(二)自領證當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按規定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補助入托(園)、入學費用,對村民還應發給一次性獎金,並免去每年應承擔的農村義務工。上述費用,夫妻雙方都是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付一半;夫妻一方無正式職業的,由有正式職業一方的所在單位全部支付;村民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從鄉統籌費和村提留以及其它集體收入中支付;城鎮個體工商戶從個體工商管理費中支付;其中當地人民政府已從個體工商戶收入中提取集體提留費用的從集體提留費中支付;夫妻雙方都無職業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支付。(三)城鎮分配住房和農村審批住宅基地時,對獨生子女按二個孩子份額計算。農村分配或調整承包土地(含水面、山場、果園等)時,對獨生子女可按二個孩子份額計算。在入托(園)、入學、招工時,應在同等條件下對獨生子女給予優先照顧。(四)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職工,退休時憑《獨生子女證》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結婚後終生不育或獨生子女夭折後不再生育、也不領養子女的職工,退休時加發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夫妻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再生育的,應收回《獨生子女證》和全部獎勵所得。
⑷ 退休後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領獨生子女費需要攜帶結婚證,戶口本,父母及獨生子的身份證,獨生子女證,退休證,登記照片等資料。獨生子女家庭是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照顧。 各地對實行計劃生育的獎勵優待主要體現在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獎勵和照顧上,主要有:1、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增加產假;3、在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就業、就醫或健康檢查方面給予優待;4、在農村安排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方面的優待 ;5、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適當減免義務工或者勞動積累,適當減免鄉統籌款或者村提留款;6、對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優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⑸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
(一)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三)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⑹ 武漢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補助費問題
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內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容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⑺ 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獨生子女由村上開取證明後上報到鎮上,鎮上審批通過後,每年可以到鎮政府去領取獨生子女費,鎮上專門有負責領取獨子女費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