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已離婚,成年子女可以改名換姓嗎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對自己的名字有改名的權利,但是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十八周歲以下的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 父母離婚了孩子能改名字么
夫妻離婚後女方獲得了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女方再婚的話,打算將所帶的孩子改成再婚父親的姓,不再用原來生父的姓,這樣孩子與再婚父親之間可以更親密。那麼,離婚後小孩子改名字, 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姓名嗎?還是必須要經過生父的同意呢?
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者協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可見,父母離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是不能單方給孩子改姓名的。
3. 父母離婚!孩子年滿十八歲!改姓!需要什麼手續
一、需要手續
需要審批手續。變更名字由派出所辦理,變更姓氏由縣市區級以上公安局審批。
1、18周歲以下需要材料:
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憑生父母雙方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並保證今後不再申請變更等內容)、居民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在校學生的同時提供學籍證明或學校同意變更證明。
2、18周歲以上需要材料
18周歲以上成年人變更姓名,憑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並保證今後不再申請變更等內容);
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單位證明(單位職工、公務員需有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村民需有村委會證明;在校學生需有學校同意變更證明)。
二、需要條件: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方可申請變更、更正姓名。但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通緝、接受刑事追訴、服刑、被勞動教養的人員,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4. 父母離婚的孩子改名可以嗎
離婚後孩子改姓名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但是孩子十八歲以後可以自行決定更改自己的姓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5. 父母離婚後,成年人能否改姓名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實踐中操作起來非常麻煩,戶籍登記部門很少會同意改名的申請。
具體情況建議向戶籍地的派出所咨詢一下。
6. 離婚了小孩能改姓名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總言之,離婚後孩子的改姓問題,需經過雙方的協商並達成共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7. 離婚後孩子18歲可以改姓嗎
法律分析:離婚後孩子18歲可以改姓,但是成年人改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更改姓名,需要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方可更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