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政策
法律分析: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的扶助力度,如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等。
法律依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經濟扶助標准。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第二條 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一)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
(二)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三)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貳』 特扶金一年多少錢
法律分析: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父母,每月80元;農村終身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父母每月100元;男到獎扶女未到特扶年齡子女傷殘,每月130元;男到獎扶女未到特扶年齡子女死亡每月150元;子女傷殘每月270元;子女死亡,340元。
法律依據:《全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特別扶助金是中央或地方財政設立的對符合條件的城鄉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特別扶助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特別扶助金實行「國庫統管、分賬核算、直接補助、到戶到人」的原則。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四條 特別扶助金建立「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制度運行機制。特別扶助金的管理和發放必須接受財政、人口計生、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叄』 四川60歲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1、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現無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周歲後,可享受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為止;農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放棄二胎生育的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的50%由當地財政承擔;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45周歲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貼,最高補貼年限為15年。
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退休職工按月加發一定數額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肆』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扶金標准如何調整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准動態調整。自2011年以來,先後四次調增扶助標准,目前獨生子女傷殘和死亡特扶金標准分別為每人每月350元、450元。
『伍』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2021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
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8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860元的標准發放。
(5)四川獨生子女傷殘特扶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政策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陸』 殘疾獨生子女父母特扶補貼
殘疾獨生子女父母特扶補貼,每人補助270元/月,如果獨生子女不幸遭遇死亡的,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直系親屬都能每人每月領到340元的補貼撫恤金。有勞動力才有生產力,像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如果有一個人傷殘後,會直接影響生產力,國家為了幫助獨生子女家庭順利度過困境,對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現傷殘情況時,可以申請補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柒』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60歲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760元的標准發放。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18周歲為止,每月標准為5~10元。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對於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可以加發5%的養老金;對於企業退休人員,根據相關法規增發養老金。對於農村居民: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劃出一個人的宅基地。 2016年1月1日前,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津貼等待遇。2016年1月1日以後,我國已經開放二胎,只生一個孩子的夫妻將不會獲得新的《獨生子女光榮證》,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捌』 四川省2019的失獨家庭補助金是多少
四川省2019的失獨家庭補助金分別為500元、400元。
四川省從2015年1月1日起,將獨生子女死回亡家庭父答母特別扶助標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將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父母特別扶助標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玖』 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0
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以上的表述就是有關獨生子女費的具體新規定。自從計劃生育以來,獨生子女數量在逐步增加,我國的人口增長速度也有了一個明顯的減慢趨勢,但是老齡化趨勢依然在增大。成家之後,兩個人要贍養兩對父母,由此看出,獨生子女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這無疑是一個不好的現象。
『拾』 特扶家庭政策
法律分析:1.一次性補助。對象:本市戶籍的失獨家庭。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再予以補助,可疊加享受。
2.特別扶助金。對象:本市戶籍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夫妻。標准:未滿60周歲,或年滿60周歲且已享受政府養老服務補貼的男方或女方,每人每月600元;未滿60周歲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政府養老服務補貼的,每人每月800元。
3.再生育補助。 對象:本市戶籍確需實施輔助生育技術的失獨困難家庭。標准: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醫療機構中的診療服務自付費用部分,按規定由縣(市、區)統一在計劃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補助,夫婦累計補助最高標准不超過5萬元。
4.再領養補助。對象:本市戶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標准:依法收養子女的,按戶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補助資金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五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