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把孩子送人犯法嗎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目的在於是否屬於盈利性質,如何區分借送養之名出賣親生子女與民間送養行為的界限?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區分的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應當通過審查將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無收取錢財及收取錢財的多少、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及有無撫養能力等事實,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屬於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1)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後即出賣子女的;(2)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3)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巨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為人具有非法獲利目的的「送養」行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一條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第一千零九十七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㈡ 把小孩送給別人養犯法嗎
把自己的孩子送養如果進行金錢的交易就是違法行為,當父母把孩子送養時,夫妻雙方必須一起送養。如果親生父母中有一方下落不明或失蹤,可以單方將孩子送養。收養人收養和送養人收養,應當是自願的。收養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可能嚴重危害該未成年人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將其送養。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四條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當雙方自願。收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㈢ 私自送養孩子犯法嗎
自願送養小孩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的不犯法:
1、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
2、生父母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如果送養孩子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則有可能會被認為是遺棄孩子,那就可以認定為是犯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條
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㈣ 自願把孩子送人犯法嗎
自願把孩子送人屬於遺棄罪,如果有人舉報那就算違法,如果雙方都同意又沒人追究也不是出於經濟原因,不是賣孩子也不會被判刑,我們村裡就有因為親戚不能生育把自己孩子給別人養的例子,這要分情況討論
㈤ 把孩子給別人養犯法嗎
把孩子給別人養是否犯法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一般情況下,有父母存在的孩子不允許被收養,這種行為會涉嫌構成遺棄罪;
2、如果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這樣生下來的孩子是可以讓別人收養的。
送養孩子需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對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自己子女。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養人是沒有父母的孤兒,其監護人可作為送養人,但必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如果被收養人是無監護人的孤兒,社會福利機構可以作為送養人;
4、生父母送養子女,須父母共同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六條 監護人送養孤兒的,應當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第一千零九十七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