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之後,父母房產賣給子女之後,房產是否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之後,父母房產賣給子女之後,房產是否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 ,是否屬於婚後共同的夫妻財產 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分情況來討論 如果是父母將房產賣給夫妻的一方在合同中也只確定了一方的財產,那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夫妻財產關系怕於夫妻人生的關系有關,只要男女雙方一訂法律順序是夫妻。相互間才能產生共同的財產,夫妻共同的財產產生,應該以夫妻關系的成立為准則。若夫妻關系消失了,則夫妻的共同財產立刻終止。
所以關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有許多的相關規定也有法律保護。需要我們 關注 。
2. 父母房子買賣給子女,若子女婚姻有變,如何保障父母的居住權益
去律師事務所辦理贈予就可以
3. 父母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引言:房子對於即將要結婚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說沒有房子,那麼就意味著沒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家,也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此當孩子結婚的時候,家長都想要他們有一個家庭,哪怕這個房子不是很大,但是也相當於有一個落腳點。
因此小編再次提醒大家以及父母,如果說想要給自己的孩子,房產或者是其他財產,一定要有相關的表示或者是有一定的書面說明,要不然的話可能在後面的生活當中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尤其是對自己的孩子有可能帶來一部分的傷害。當然了,如果說有能力的話,最好還是自己買一套,畢竟自己買的怎麼住都是比較舒適的,而且也不用擔心其他的一些問題。
4. 父母買賣房屋給已婚子女,算共同財產嗎
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賣給了已婚的子女,那麼這個已婚的子女購買了父母的房子,那就是屬於子女的婚後的共同財產,因為是婚後用兩個人的錢購買的。
5.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子女巳經結婚父母把房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已子女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嗎
如果是明確約定贈與給子女的,那麼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7.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算不算共同財產
父母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8.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這樣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了嗎
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的話,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如果父母有書面協議或者是明確的表明,這個房子是父母贈與已婚子女個人的房產,這個房子在辦完過戶手續後就屬於父母孩子的個人財產,如果父母沒有明確的表示過或出示書面協議的話,過戶後這套房子就屬於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了。
房子是花錢買的話於是婚後共同財產,如果是贈與,也沒有強調贈於誰也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明確贈與個人的話就屬於個人財產。當初小張父母說是給你們住著,並沒有明確贈與小張,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兩個人感情不和離婚的話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
9. 婚後父母得房子賣給兒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的房子如無財產協議約定屬於某一方,即使父母賣給兒子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