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雙份政策的問題
2. 獨生子女在分征地款時可以分雙份嗎
可以,計劃生育條例上面有寫的,我也是獨生子女,我們這征地款我有分
3. 徵收土地獨生子女有雙份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看地方的具體規定。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獨生子女在征地拆遷中應當給予特殊待遇,但是,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對此有規定,比如湖南省的《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就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享受下列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四)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4.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獨生子女分錢是否享受雙份
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徵收,獨生子女得到的補償費,不會是雙份的,而是有相關明文文件規定來進行補償的。
一、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用分為三種,分別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徵收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准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①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二、土地徵收遵循原則: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2、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3、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的原則;
5. 農村被政府徵收的集體土地補償費,獨生子女是否應該享受雙份利益
目前,我國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規定。
6. 獨生子女能享受雙份拆遷安置房嗎
這個不可能的,開發商的吸引特別黑,他怎麼可能會考慮這么人性化的東西。
7. 獨生子女,享受雙份房屋拆遷安置房,父母離婚了,還可以享受雙份安置房嗎
不管父母是否離了婚,你依然是獨生子一枚,應該是一樣享有雙份安置房政策的,你也可以參考你們那邊的有關政策。
8. 是否有一種說法: 獨生子女拆遷可以算兩份,如果婚前(領結婚證)拆遷
明白題主關注點。只有女方婚前拆遷(按簽字時間認可),可以獨生子女領雙份。當然男方(入贅)也可。大體規則如此。若地方有特批情況,另說!
9. 關於「農村 土地徵收 時 獨生子女分紅 享受雙份」的問題
你說的《浙江省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廢止了,取代它的是2002年頒布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第四十三條規定:「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扶貧應當把貧困的獨生子女戶和女兒戶作為重點對象。」
法律並沒有規定國家建設和私有企業用地的區別,而且徵用是政府行為,所以你們應當按照《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得雙倍分紅。
另外,你可以聘請一位當地的律師,他們更懂得你們當地的法律和具體執行措施,可以給你們一些有針對性的幫助和指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10. 你好!國家徵用土地獨生子女可以領雙份錢嗎
國家徵用土地,獨生子女不可以領雙份錢,應該按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版案執行。
土地權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