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獨生子女由村上開取證明後上報到鎮上,鎮上審批通過後,每年可以到鎮政府去領取獨生子女費,鎮上專門有負責領取獨子女費的部門。
② 威海文登獨生子女費960怎麼領
當地的居委會。
如果獨生子女的爸爸媽媽有工作單位。爸爸媽媽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孩子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當地的居委會填寫有關事項。男女雙方都要年滿60歲才能領取一年的960元的獨生子女費。
③ 山東省威海市獨生子女領取多少獨生子生費
如果是上班人員兩人每年共10元,如果是農村戶口60周歲以後每年共1200元
④ 獨生子女費領取流程是怎樣的
獨生子女費領取問題,對於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資料擴展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⑤ 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哪些材料
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的材料是: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交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⑥ 威海社保在單位交14年最後一年自己託管退休社區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獨生子女費不是每個省市都有的,如果威海市有這個政策,那麼你的年齡等各方面條件,均符合領取獨生子女費的條件,那麼你可以到領取部門申請。
⑦ 威海市2020獨生子費標准具體多少
獨生子女費 ,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農村戶籍的父母,在年滿60周歲後,可以領取960元/人/年的補貼。
⑧ 領取獨生子女補貼金需要什麼證件
領取獨生子女補貼金需要的證件,具體如下:
1、戶口簿;
2、身份證;
3、結婚證;
4、退休證;
5、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和復印件。
領取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具體的實施根據的是各省市發布的規定。
領取獨生子女費一般需要的證件有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和孩子的戶口本,還有夫妻的結婚證、身份證和孩子的身份證證件去當地管理行政部門領取獨生子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第三十四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和社會保障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