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對獨生子女特扶政策

對獨生子女特扶政策

發布時間:2022-05-06 09:42:57

Ⅰ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政策

法律分析: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的扶助力度,如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等。

法律依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經濟扶助標准。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第二條 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一)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

(二)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三)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Ⅱ 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是哪些

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如下:
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獎扶) 基本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2011年開始,一方為農業一方城鎮戶口的,農業戶口一方可以享受;
2、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
3、年滿60周歲。
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960元,直至亡故。
二、 國家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基本條件:
1、夫妻雙方均為農業戶口的少數民族夫妻;
2、現存兩個子女或一個子女,自願少生一個子女或兩個子女,並採取長效節育措施(結扎、上環、皮埋);
3、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含49歲)。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不納入工程實施范圍。
獎勵標准為每對夫妻一次性獎勵3000元。
三、國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扶助制度)(國家特扶)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農村和城鎮居民女方年滿49周歲,不管男方年齡(初婚、復婚家庭);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3、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扶助標准為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450元(一年5400元),直至亡故為止; 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350元(一年42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Ⅲ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3)對獨生子女特扶政策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

Ⅳ 農村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僅限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條件者)

5.國家計劃生育家庭獎勵

(1)惠及對象: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2、從2011年開始,將一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夫婦(簡稱「半邊戶」)中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一記納入農村獎勵扶助制度。

(2)補助標准:每人每年1440元。

Ⅳ 計生辦對獨生子女戶喪偶的扶助政策

目前國家對獨生子女戶喪偶的情形,尚未出台專門的扶助政策。中央對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傷殘的,已經出台了特別扶助制度,各地根據自身情況也相繼出台了地方性的規定。


北京市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政策解釋

按照《北京市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審核以家庭為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夫妻雙方分別領取特別扶助金:

1、本人具有北京市戶籍;

2、女方1933 年 1 月 1 日(含,下同)以後出生;

3、女方年滿 49 周歲;

4、合法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養)兩個子女現存活一個;

5、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現存活獨生子女為三級以上殘疾 (含三級,下同),且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

合上述條件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160 元的特別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喪偶或離異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年滿49周歲、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符合以上其他條件的,單方申請特別扶助金。

Ⅵ 山東省獨生子女優待政策有哪些

山東省獨生子女優待政策: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獎勵或者扶助:

一、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

1、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2、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

3、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

4、其他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1、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2、對農村年滿六十周歲,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

3、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三、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孩已實施絕育手術的家庭在發展經濟中,應當給予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對獨生子女殘疾、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別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特別扶助。

五、對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6)對獨生子女特扶政策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領取條件:辦理《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Ⅶ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法律分析:1、申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應具備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未違反政策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

2、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的發放標准: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6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

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54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縣級審批(3月31日前)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於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2007〕78號)和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具體確認條件的通知》(國人口發〔2007〕95號)、《關於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具體確認條件的通知》(國人口發〔2008〕60號)精神,結合我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Ⅷ 2019年江蘇省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特別扶助政策

因從2016年來1月起國家全面放開源二孩生育,故2016之後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201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確實不願再生可以予以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
★雙方為農業戶口的父母,可以憑獨生子女光榮證每月領取不低於20元的補助,直至孩子滿16周歲停止發放。
★孩子考上本科後給予一定補助,父母滿50周歲之後可以向當地計生辦申請每年領取960元錢的補助。
★父母50周歲之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不予農合補貼代繳,滿50周歲之後無論是否辦理光榮證均享受農合補貼代繳政策。

Ⅸ 2019獨生子女特扶政策精神4級可以么

登記申報納入獎勵扶助人員條件:
①戶口為濰坊高新區富華社區轄區居民戶口;
②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③非機關、事業組織和企業退休職工;
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且合法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⑤年滿60周歲。

Ⅹ 獨生子女殘疾特扶政策

法律分析:有勞動力才有生產力,像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如果有一個人傷殘後,會直接影響生產力,國家為了幫助獨生子女家庭順利度過困境,對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現傷殘情況時,可以申請補助,每人補助270元/月。

如果獨生子女不幸遭遇死亡的,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他(她)的直系親屬都能每人每月領到340元的補貼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事業的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殘疾人工作。

閱讀全文

與對獨生子女特扶政策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國移動女退休年齡 瀏覽:356
上海銀行長壽路支行 瀏覽:131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相關政策 瀏覽:885
山西省養老金計算 瀏覽:112
名人50歲以後 瀏覽:169
小區申請成立老年大學的請示 瀏覽:481
長壽香蕉英文 瀏覽:581
省里的養老金 瀏覽:742
2016開封退休金漲 瀏覽:686
廣州老年大學2016招生 瀏覽:267
47到60歲養老保險怎麼買 瀏覽:379
老人需要補充的葉酸含量多少 瀏覽:747
退休人員漲工資何時發放 瀏覽:901
泰安居民養老保險查詢 瀏覽:837
武漢市對中人退休養老金的方案 瀏覽:52
純夫然紫砂養生杯多少錢 瀏覽:339
孩子和父母不溝通不聽話怎麼辦 瀏覽:814
養老金耗盡了 瀏覽:323
要買養老保險嗎 瀏覽:441
長壽金2016 瀏覽: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