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異家庭的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可否享受單獨二胎政策
界定獨生子女的最基本的標准之一是:本人為父母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離異家庭的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看其原父母是否再婚、且再婚後是否生育子女。
至於「單獨兩孩政策」你無需再去考慮,因為隨著「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兩孩生育政策的全面實施,「單獨兩孩」已成為歷史。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❷ 父母只生了我一個女兒,離異後與有子女的人再婚但並未生育,我老公是獨生子女,請問我們能生第二胎嗎
你這個情況比較復雜,你老公是獨生子女這個沒有什麼問題,關鍵在於你,如果你的父母離婚你判給了你的母親,你的母親沒有再婚的話,那麼你可以去申請補辦一個獨生子女證。如果你判給了你的父親,你的父親新組合的家庭有其他子女的話那麼你就不能算作是獨生子女。你們夫妻雙方如果都是獨生子女的話就可以生育第二胎了!具體情況,各地的規定不盡相同,最好,到當地計生辦或者計生局去咨詢!
❸ 離異再婚的夫妻雙方,如果都有—個獨生子女,婚後兩個孩子是否算獨生子女
你女友只要有獨生子女證,仍是獨生子女。
因為她父母再婚前,各有一孩專,再婚後沒再生,則獨生子女屬仍是。
我看了政策,有點爭議,許多地區沒有這項規定,
如果不算,那父母再離婚,那兩個子女就能算「獨」了?!豈不搞笑。
我再搜一搜有個規定。
獨生子女的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規定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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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女友算獨生子女,就可按雙獨標准申請二胎。請放心!
❹ 獨生子女家庭離婚,一方生育二胎,另一方還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
一,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一樣了,生育上沒有什區別。二,全面開放二孩政策不是可以多生一個的政策,二孩政策就是可生二孩的政策。三,再婚前生過一孩,再婚後生一孩就是二孩了,不可再生了。再生要等到三孩政策開放,三孩政策開放不開放是個未知數。
❺ 離婚後辦完獨生子女證還能生二胎嗎
可以,到戶口所在街道,把獨生子女證退掉,辦第二胎的准生證,街道會把你小孩的獨生子女證收掉的! 帶好戶口本,身份證,獨生子女證,還有結婚證 所有的復印件。
領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還可以再生第二個孩子,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辦理登記,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據國家衛計委人員介紹: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此前享受的不退。
❻ 二胎准生證辦理流程,已離婚,有獨生子女證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以湖南省為例,夫妻雙方均可向所在單位/村/社區申請辦理再生育證。
《再生育證》辦理流程:
一、審批權力行使依據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湘人口發〔2014〕9號文, 湘衛法制發〔2015〕1號文。
二、審批條件
已婚育齡夫妻認為符合《條例》:
(一)第十五條、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1、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有殘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雙胞胎、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2、無子女,依法收養子女後要求生育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4、雙方均系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5、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者在內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二)第十六條、夫妻雙方系農村居民,除適用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1、只有一個子女且為女孩的;
2、一方兩代系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3、一方系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殘廢軍人只有一個子女的;
4、男到獨女家結婚落戶,只有一個子女的;
5、兄弟姐妹均系農村居民,只一人具備生育能力,且只有一個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養子女的;
6、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其子女均為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三)第十七條、夫妻一方是城鎮居民、另一方是農村居民,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由城鎮居民轉為農村居民的,不適用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農村居民由政府統一安排轉為城鎮居民的,自轉為城鎮居民之日起三年內,適用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農村居民通過其他方式轉為城鎮居民已經領取生育證並懷孕的,生育證繼續有效;未懷孕的,不適用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四)符合湖南省單獨二孩政策,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方系獨生子女(包含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或者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及依法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棄嬰或兒童情形),只有一個子女的夫婦。
「單獨再婚」夫婦要求再生育1個子女的條件:
1、獨生子女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雙方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2、獨生子女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兩個子女的;
3、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
三、所需資料
(一)基本資料
1、再生育審批表1份(在夫妻雙方計生部門領取均可,省內的需單位/村/社區、鄉鎮/街道兩級審核並蓋計生章,省外的還需加蓋區縣計生章);
2、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女方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4、3個月內的B超孕檢單復印件1份;
5、夫妻雙方現有子女的戶口本 (或出生醫學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符合《條例》第十五條第1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長沙市計劃生育病殘兒醫學鑒定結果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夫妻雙方染色體檢查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三)符合《條例》第十五條第2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符合《條例》第十五條第3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離異後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喪偶後再婚的需提供前夫/妻結婚證明和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五)符合《條例》第十五條第5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由省或市僑辦出具的華僑證明或港澳台居民的回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夫妻雙方護照及其他國永久居住證明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夫妻雙方和一個子女到內地定居的戶籍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六)符合《條例》第十六條第1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雙方所在村提供的農村居民身份證明以及土地承包合同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證明原件1份;
3、夫妻雙方是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證明(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要提供退還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的證明)原件1份;
4、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七)符合《條例》第十六條第3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雙方所在村提供的農村居民身份證明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夫妻一方父母系烈士的證明或當事人一方系二等乙級以上殘廢軍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夫妻一方父母所在村出具的當事人父母婚姻狀況以及只有一個子女的證明, 並附所在組5名以上群眾簽名認可證明原件1份;
4、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八)符合《條例》第十六條第5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雙方所在村提供的農村居民身份證明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夫或妻一方兄弟姐妹無生育能力、未生育未收養且系農村居民身份證明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的證明,並附其所在村組5名以上群眾簽字認可證明原件1份;
3、夫或妻一方未生育未收養的兄弟姐妹簽署的放棄生育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九)符合《條例》第十六條第6項規定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雙方所在村提供的農村居民身份證明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離異後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喪偶後再婚的需提供前夫\妻結婚證明和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夫妻雙方再婚前各自生育的子女經長沙市計劃生育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鑒定,出具的符合病殘兒標準的結果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夫妻雙方染色體檢查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十)符合湖南省單獨二孩生育政策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單獨一方父母雙方戶口簿、結婚證、雙方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獨一方父母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單獨一方父母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單獨一方系收養的,需提供收養證或戶籍地提供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審批程序
(一)夫妻雙方均可向所在單位/村/社區申請辦理再生育證,如申請在女方辦理的,需先男方單位/村/社區、鄉鎮/街道兩級審核簽署意見並蓋計生章(跨省還需加蓋區縣計生章),如在男方辦理同上類推;
(二)單位/村/社區計生部門收到辦證申請後,應認真核實全部材料,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經群眾評議無異議後提出審核意見並蓋章;
(三)由申請人本人或委託單位/村/社區計生專干去鄉鎮/街道辦理,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結合調查核實情況,以及申請生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村/社區張榜公示5天期間群眾評議情況,在《再生育審批表》上簽署的意見並蓋章;
(四)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簽署意見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再生育審批表及有關材料報區(望城區、嶽麓區)計生部門,區(望城區、嶽麓區)計生部門收到再生育審批表後應認真核實全部材料,提出初審意見,報經區再生育審批小組審批。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1、不符合生育條件的,退回申請並說明理由;
2、材料欠缺的,限期補齊;
3、符合再生育條件的,由區(望城區、嶽麓區)計生部門根據審批小組的決定發給《再生育證》,並由夫妻雙方各自所在單位/村/社區分別張榜公布。
參考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資料,http://www.cshtz.gov.cn/art/2015/6/1/art_953_75153.html
❼ 離婚了,然後再婚生了個孩子,算獨生子女
您好,離婚後再婚的孩子是否算獨生子女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您離婚前有一個孩子並且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我們國家現在全面放開了二胎的政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❽ 獨生子女證生二胎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辦了獨生子女證還能生二胎的,但是應注意生二胎時需要把獨生子女證注銷掉。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第一款 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❾ 領了獨生子女證離婚再娶可以生二胎嗎
第 一、可以生,判斷是否可以再生第二胎主要在女方,可以去計生部門咨詢什麼時候可以辦理准生證。 第 二、現在已經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到了一定的年齡也是可以再生二胎的。 第 三、農村地區一般都會允許生二胎,但是可能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你如果是再婚,而你現在的老公是初婚的話,應該是不存在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問題。 第 四、一定要先辦理准生證,不能搶生。
❿ 老公是二婚有個孩子,我生的小孩算二胎嗎
法律分析:雙方再婚前合計只有一個子女再婚後自願不再生育的,以及雙方再婚前無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屬於獨生子女。按照相關規定,離異後再次組建家庭,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生育小孩不算超生:一種是離異時兩人孩子(每人一個)都判給另一方,兩人組建新家庭後生育第一胎不算超生;另一種是男(女)方離異後孩子判給另一方,然後男(女)方和未生育過的女(男)性組建新家庭,生育的第一胎不算超生。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一個有殘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