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產留給其中一個子女,並做了公證,有效嗎
1、父母生前把房產留給其中一個子女,屬於遺囑繼承。遺囑具有法律效力。
《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3、遺囑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經公證的遺囑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4、無效遺囑:《繼承法》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Ⅱ 父母和子女做房屋產權公證必須當事人都在場嗎
父母和子女做房屋產權公證,只需要房產證的所有人和接受房產的人到場,因為公證登記需要身份證原件和簽名。
Ⅲ 父母全款給已婚兒子購房屬於個人財產需要到公證處公證嗎
父母可以寫一份書面證明,證明此房是給兒子個人買的,屬於兒子個人財產,與其它人無關,此證明父母和兒子各留一份就具備了法律效應,如果去公證處公證就更穩妥了。
Ⅳ 父親離世後的房產公證要怎麼做母親和子女都有繼承權嗎
人去世會給後人留下一些遺留問題,讓他們去處理,對去世的人而言是一種解脫,但是對於後人而言是一種悲痛,同時還需要去做善後工作。今天我就來說一說,關於離世之後房產與繼承權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房產公證人的人生病死都是大自然的規律,每一個人都會面對的事情,自己 親人的離世肯定是很難過的事情。對於父親離世後的房產,如果是需要公證,應該由母親和子女都到場,帶上死亡證明,去公證處意見統一之後就可以公證。
房產永遠都是一個大問題,但是面對父親的遺產我們應該好好地分配,即使有出入也應該好好地商量,不要應該家人彼此之間的感情。剩下的家人應該珍惜還在一切的機會,讓彼此不留遺憾,否則只能在失去的時候才懂得後悔。
Ⅳ 父母財產公證需要子女簽字嗎
法律分析:父母遺產公證不需要子女簽字,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即可。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Ⅵ 父母健在、部分兒女想做財產公證可以嗎
不能辦理公證,需要老人自己去。另外,也不需要辦理公證,以後父母過世了,每個兒女是均分財產的。
Ⅶ 父母給已婚女兒買的房,可以公證為女兒個人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的相關規定,父母贈予已婚子女的房子屬於子女的私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無需公證。
Ⅷ 婚前財產公證,可以由父母代為公證嗎
一、父母婚前給兒子買的房產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
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屬於統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
所以由妻子、女兒以及父母都可以分配財產。
《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Ⅸ 父母房屋公證給兒女需要什麼手續
房子是父母的,父母都健在的,如果要給兒女,不需要做什麼公證,直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即可,只是需要交一些費用。如果是打算百年之後給兒女的,那就到父母二人一起到公證證做一個遺囑公證,寫明房屋是留給兒女的。
Ⅹ 為防止子女紛爭財產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權可以到公證處公證嗎
法律肯定可以保障合法財產和權益的,應該是可以公證的,我建議你在當地找一家律師事務所去詳細咨詢,總之一句話,子女怎麼爭都沒有用,法律會尊重和保護老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