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法典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的遺產
法律分析:直接繼承。如果沒有其他的繼承人,該名子女即可直接繼承。或者由被繼承人在生前立下遺囑,也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② 獨生子女房屋繼承法新規定
父母死亡,父母未立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但是根據民法典,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的合法繼承人,獨生子女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獨生子女繼承程序取決於死者是否立了遺囑。未立遺囑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死者生前立遺囑的,按照符合法定效力的遺囑內容繼承。一般來說,房地產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的方式處理;有遺贈扶助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獨生子女需要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協商不成的,獨生子女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順序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③ 獨生子女是否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
子女對父母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對於父母的遺產(房產),當然有繼承權。為什麼會有如此一問?有什麼特殊情況嗎?
④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新政有什麼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立遺囑把房子留給子女以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如果子女在父母生前未盡贍養之責,父母完全可以剝奪該子女的房產、財產繼承權;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子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⑤ 獨生子女能否全額繼承父母房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父母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的父母以及子女,如果父母的父母也去世了或者放棄繼承的,那麼獨生子女才可以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⑥ 獨生子女一定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如果沒有遺囑,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這樣,獨生子女就不一定能夠全部繼承父母的所有遺產,因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⑦ 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嗎怎麼繼承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一般是按照繼承順序進行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獨生子女可能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還可以通過被繼承人在生前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進行遺囑繼承,將其可以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⑧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2021年新政
法律分析:作為子女是無法繼承這兩類房產的:
第一、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子
從2021年《民法典》生效起,設立居住權的房子不僅不能隨便轉讓和出租,就連繼承都是要受到影響的,要想繼承就要等到居住權期滿以後,子女才能依法繼承該房產。從這個角度來看,這類房子的所有權是不完全的。
第二、如果房子是共同持有,或者設置居住權等特殊情況,子女們也是無法100%繼承和使用該房產的。
新規增加了有效繼承人范圍:
新規定增加了繼承人范圍,外甥、外甥女、侄兒、侄女都可以依法繼承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⑨ 民法典獨生子女怎麼繼承房產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那麼其房產繼承的方式可以通過遺囑繼承,也可以通過法定繼承。具體而言,獨生子女必然是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而在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那麼獨生子女就可以獨自進行繼承。因此獨生子女要獨自繼承房產的話,那麼其前提必須是不存在其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⑩ 民法典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新規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獨生子女財產分割法關於繼承的規定是: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二、獨生子女財產繼承最新規定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 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後屬於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