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造孽要子女承擔嗎
子女會無辜的承擔一部分,比如父母有犯罪記錄,子女政審一關就過不去,會直接影響孩子報考公務員或當兵。
㈡ 為什麼父母作孽要報應在子女身上
這么說吧,父母作孽獲取利益,子女多少能從中得到好處,那麼這種情況下報應到子女身上,你還會有疑問嗎?舉個例子,父母受賄得到的錢,子女肯定也用了,但法律不會制裁子女,只會制裁父母。這時候,報應就成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㈢ 為什麼父母犯錯要子女承擔,沒能力承擔,就是沒用對不對。
父母犯的錯其實要他們自己承擔才對,如果父母實在沒有償還能力,可能要殃及子女,讓子女給予承擔,如果子女沒有承擔的能力,那隻能由父母個人承擔。
㈣ 靜空講父母的罪孽會轉到子女身上嗎
父母的罪業,會影響到子女身上,並不是轉。因果自作自受,不能代替是肯定的。但是,猶如覆巢之下無完卵,比如,父母受福報,明天陞官發財,作為子女的怎麼能不受影響呢?但是,如果父母是清正廉明的,而子女是紈絝子弟,那最後他自作孽完蛋了,跟父母有什麼關系呢?中國的古話父債子償,就是父母的罪業子女受影響的典型。但是,之所以這樣,並不是一定而是子女盡孝道的做法,如果子不償還,也有理,不過就是不孝的了。所以,父母貧窮,他們的子女小時候過的貧窮是非常正常的。也就是父母的罪業,影響到子女。但是,子女用功讀書,長大以後出人頭地,這個就是自己修來的福分了,跟父母沒有關系,相反,自己發達了也會影響父母的生活,這是常理。凈空師父應該是這個意思。
㈤ 為什麼父母作孽要報應在子女身上
報在子來女身上其實就是報在自父母身上,因為子女這樣父母也會很痛苦。
一切法皆是因緣法,因是種子,緣是陽光雨露土壤,因緣和合才能有果。每個人身上無始劫以來肯定都有很多善因惡因,我一向認為父母就是子女一生最大的緣,可以是善緣也可以是惡緣。如果是惡緣就會催生惡因長出惡果。
㈥ 佛學問題:父母做的壞事,報應在孩子身上,公平嗎
「遠在兒孫,近在身」,這是說因果報應的。
祖輩行善積德,子孫往往發達;祖輩造惡做壞事,往往會央及子孫。
這看起來是祖輩的因果報在了兒孫身上。但實際上因果報應永遠是由自己承受不會由他人代替。
《地藏經》雲:「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無量壽經》雲:「天地之間,五道分明。善惡報應,禍福相承,身自當之,無誰代者。」
那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父母做善事或惡事的確會讓子孫受到相應的善報或惡報。但這是子孫自己的業力。只是因為祖輩造惡,把子孫的業報提前了,也就是說子孫也是有相應的因果,才會受相應的報應。
那為什麼子孫一定要和祖輩的因果聯系起來的呢?這就是「共業」。「共業」就是有緊密聯系的眾生,他們之間的業因果報也是有緊密聯系的。子孫為什麼可以無條件享用父母的資財、房舍等等呢?也是個原因。
其實這就是因果報應的一種彰顯。
祖輩行善,感召來的就是福報大業障淺的子孫來投胎;
祖輩作惡,感召來的就是福報小業障大的子孫來投胎。
㈦ 父母犯罪孩子要承擔責任嗎
父母犯罪孩子要承擔責任嗎?我來回答,原則上,父母與子女如果都是成年人,民事責任由各自獨立承擔。子女自願替父親還貸款的,法律也不禁止。繼承遺產時,子女承擔的責任,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一、《民法通則》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1、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2、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㈧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資料擴展
債的消滅只有五種情況,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者債權人死亡,債依舊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債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義務的行為。通俗來講就是已經歸還了債務。
債的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比如債權人拒絕收受,或者債權人死亡又沒有繼承人繼承債務等,而無法向其還錢時,債務人將欠款交給提存部門而後債務清除。
債的抵消,可以理解為雙方互相向對方借了錢,則這部分的債務就抵消掉了。
債的免除是指債權人放棄了債務,不需要對方還錢了。
債的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於一人,一般發生在企業合並的情況中。但也可以發生在民間借貸中,如兒子向父親借錢,而後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遺產,此時債也會消滅。
㈨ 父母犯的錯,做子女的應不應該償還
父母犯的錯,做子女的應不應該償還?我覺得吧,父母犯的錯,做子女的就應該去賠償,因為這是自己的本分,而且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因為從小我們犯下的錯,那麼父母就幫我們承擔,但是等我們長大之後父母犯的錯,那麼就應該是我們做子女的去償還,從前有句話說的好父債子還說的就是父母欠下的債,那麼子女就應該有責任把父母欠下的債還上,這是理所應當的父母在我們小時候為我們遮風擋雨,無論我們放假什麼時候都是父母幫我們擋著,那麼現在就是我們幫父母的時候到了。
總的來說,父母放下的過錯都應該由子女來承擔,無論按照哪一個方面來說,都應該由子女來承擔錯誤,於情於理都應該由子女去承擔過錯,以前父母養育我們這么多年,一把屎一把尿供我們吃,供我們和供我們上學,那麼這時候就到了,我們為父母做貢獻的時候,到了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是我們的義務也是我們的責任,父母從小為我們遮風擋雨到現在我們應該為父母遮風擋雨的時候到了,無論因為什麼原因,我們都應該去為父母遮風擋雨,承擔父母犯下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