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貴州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標准
【法律分析】
貴州省獨生子女補貼如下: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獎勵和優惠待遇:(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100元至500元,並從領證當月起每月領取5元以上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至子女滿14周歲止(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的100,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三)獨生子女升學、勞動就業、農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女孩考生、二女結扎戶的考生,在參加高考時給予加分的照顧由省人民政府規定,並根據國家高考政策的要求適時作出調整(四)有條件的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可以酌情補助或者減免生子女的入托費、入學費、醫療費等(五)當地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惠待遇。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按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的有關獎勵和優待外,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發給500元以上的獎勵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㈡ 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山東省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發放
摘要 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孩已實施絕育手術的家庭在發展經濟中,應當給予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㈢ 成都市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貼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根據當地或者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獎勵金由父母所在單位各負擔50%。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為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或者農村人口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三)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 (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㈣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加發養老金嗎一次性獎勵和補貼多少錢
首先希望大家可以理解的是,可以辦理退休並享用養老金的人畢竟是少數。依據《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事業開展統計公報》,顯現我國離退休人員數量只要12762萬人,另外還有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16068萬人。
所以,各地的待遇品種有區別,待遇的規范也還是有差距的。
㈤ 你支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調嗎
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油漆工班組長陳雪萍建議,提高獨生子女年老父母的養老補助,鼓勵興辦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院,在政策規定的退休金的基礎上,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浮10-20%。並允許已達到退休年齡的獨生子女父母投靠異地工作生活的獨生子女。
㈥ 重慶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新規定
法律分析:1、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可領取2.5元-5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300元的一次性獎勵;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2、重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中規定,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560元。
法律依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生育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開支,企業單位列入成本稅前開支。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㈦ 大連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五周歲)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十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二千元補助費;從未就業人員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五周歲,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經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申請,由區(市)縣財政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支付補助費。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十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二千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所在單位各支付百分之五十;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區(市)縣財政支付。
法律依據:《大連市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十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二千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五周歲)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十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二千元補助費;
(四)從未就業人員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五周歲,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經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申請,由區(市)縣財政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支付補助費。
前款第(一)項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所在單位各支付百分之五十;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區(市)縣財政支付。
第二十四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部門鑒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後,不再生育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資全額發給退休費,已按照其他規定享受全額退休費的,每月增加十元,資金來源由退休金發放渠道解決;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千元補助費;
(三)屬於城鎮居民的,從未就業人員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五周歲,或者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經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申請,由區(市)縣財政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千元補助費;
(四)屬於農村居民的,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五周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每年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費,符合國家規定的五保戶條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戶待遇。
終生未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前款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