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結婚的支出,父母是否應該承擔(要有法律依據)
父母不用承擔
因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有這個義務,所以就沒有義務,所以法律依據也沒有
② 兒子結婚,父母應不應該給錢
多少應該支持一下我個人覺得,過來人感受特深,全靠自己真的很心累,即使不出去至少也幫忙出力,每個人經歷不一樣,但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就好,不用特別的強求
③ 誰規定孩子結婚必須父母給孩子出錢你們自己過日子和我們父母有什麼關系
沒有這樣的明文規定,但是風俗習慣中,父母認為孩子剛結婚沒有什麼經濟基礎,給錢也是為了讓孩子能夠更好的生活呀。
④ 兒子結婚,所有的費用都應該由父母承擔嗎
不應該,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年滿十八周歲,屬於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人,自己結婚應該由自己承擔,這些費用不應該由父母承擔。
⑤ 如何看待結婚時,費用全部由父母承擔,當事人一分沒出這種情況
結婚時,費用全部由父母承擔,而當事人一分錢沒出,這種情況應該比較少見吧。無論如何子女都是需要承擔部分費用的。當然,如今社會結婚費用較高。婚前需要買房子車子,彩禮錢,酒席錢等等。僅僅靠自己是很難拿出這么多錢來結婚的。所以都需要父母的資助。但是,當事人一分錢不出,就說不過去了。估計是家庭教育缺失,孩子沒有養成擔當責任的習慣,覺得這是理所當然。
⑥ 離婚後孩子結婚的費用誰承擔
法律分析: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有兩種。一是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的方式,就子女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但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二是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在父母雙方協議不成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從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實際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方面出發依法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⑦ 兒子結婚,所有的費用都應該由父母承擔嗎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⑧ 父母對兒子結婚.是不是有義務承擔。
按法律義務是沒有責任,但是從人生的角度和父母親情的角度是有責任的,如果父母不給你結婚,按照你20多歲的年齡是肯定沒有經濟能力結婚的,你也不要幻想女方倒貼,誰家養個閨女會倒貼給你呢,除非你有能力,有前途,但是如果是這樣你父母就不會不管你結婚,還有就是你有能力,你父母確實無力給你結婚,再有就是女方家庭條件確實好,你佔了一樣人長的帥,也被不住有倒貼的,但是這種情況屬於極少的,還有就是倒插門,當養老女婿,不過這種養老女婿按目前社會情況也極少極少極少了,所以:父母不管你結婚,你30歲之前不要想了,別人的父母管結婚,人生起點早,也是一個完美的人生,你結婚晚肯定會在心理和人生的路上不完美的, 如果你是一個勤奮的小夥子,父母不管你結婚肯定是他們的錯,不能因為生了你,你就要感激他們,因為他們生了你,也是完美他們自己的人生,也是有私情的,然後不管你結婚,讓你錯過婚姻,打光棍,到他們老了以後還想讓你養老,這樣的情況可以視為,生下你的目的就是為了給他們養老,沒有其他了,作為一個年輕人,應該有自己的思考能力,父母對你好,你要孝順,父母如果不管你了,你們的親情自然消失,你和父母剩下的就是責任,你可以負責養老,但是不會親情了!
⑨ 已離婚,孩子結婚花銷應由雙方父母承擔嗎
是的。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