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父母只義務撫養子女到18周歲,而子女需贍養老人到老
為什麼父母只有撫養孩子到18歲的義務,而孩子卻需要贍養老人到老?
因為贍養義務和撫養義務是兩種法律關系,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有權主張對父母的贍養權,但不能因為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而對抗贍養義務。即使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在子女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情況下主張撫養子女的權利,也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在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虐待嬰兒的行為。延伸資料:案例:父母未盡到撫養義務,仍應盡到撫養義務。原告牛慶英、奚國華育有兩子一女。1984年,牛慶英與奚國華因家庭矛盾離家出走,女兒牛愛玲(已去世)隨牛慶英生活並由她撫養,子女齊麗陽、齊麗珊隨奚國華生活並由她撫養。1986年1月,同鎮居民劉與牛青英結婚後,兒子劉紅鳳和女兒同居。2000年8月,牛青英與劉經法院調解離婚後獨自生活,當地政府每月支付生活費120元。2012年10月,牛青英以劉洪峰、劉海榮未履行撫養義務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劉洪峰、劉海榮每年各支付牛青英撫養費970元。2016年4月,牛慶英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理由是要求齊立陽、齊立山、劉洪峰、劉海榮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不因任何原因而改變。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原告牛青英是被告齊立陽、齊立山的母親。現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被告齊立陽、齊立山應承擔撫養義務。另外兩人以原告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為由,提出不承擔贍養義務。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四被告各負擔牛青英每月生活費200元。宣判後,原、被告均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參考:人民法院報道父母未盡贍養義務仍應盡贍養義務。
『貳』 你覺得父母多大就不用工作靠子女養
一方面要看他們自身的身體狀況及想法,如果主觀上不希望再工作了,那就不必勉強,辛辛苦苦一輩子到老了也應該享享福了,但一定要對退休後的生活做好提前規劃,工作雖然辛苦,但還是很充實的,人一旦閑下來了,那種空虛感比工作更難受的,對於有退休金的老人,基本上是不需要兒女負擔什麼的,除非身體狀況不好。
對於沒有工作,沒有養老險的人來說,如果身體狀況再不好,那麼作為兒女的負擔肯定會很重的,身體狀況好的話,僅僅生活開銷也沒有多大的。
『叄』 父母過多少歲子女必須贍養父母,
法定退休年齡後基本就進入被贍養的范疇了。五十五歲以後身體不好,沒有勞動能力和收入的老人,也可以接受子女的幫助了。六十歲以上身體老化嚴重,思維退步,容易情緒低落,您說的必須基本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了。
『肆』 子女贍養父母從多少歲開始
我國婚姻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的義務,而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專務。當父母屬年老的時候,或者父母變得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能力的話,就有權利要求具有負擔能力的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具體來說,子女需要贍養父母,主要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而子女就要滿足已經成年,而且具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條件。換句話說,子女已滿18周歲的話,能夠獨自生活,同時具有一定經濟負擔能力,就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就算不與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擔法定的贍養扶助義務。而且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僅包括經濟上的義務,還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義務。
『伍』 父母靠子女養老是不是很不道德
請不在拿道德當說詞:中國的傳統觀念是養兒防老,不錯;那麼我想問一句,究版竟多大年紀才稱為老權?理論上應該是七十歲以上才能稱為老人吧?可是現在的國人,有很多四十幾歲,五十都不到,就不想幹事,不去奮斗,等著兒女來養了,他們根本不知道兒女的壓力有多大,負擔有多重,請問這正常嗎?你自己五十歲不到,就想兒女養你,你道德嗎?(備註:我是60後,己經當爺爺了,懶惰者勿噴)。
『陸』 子女贍養父母從多少歲開始
子女贍養父母並不是說從多少歲開始的?法律規定的是65歲,但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父母的身體情況以及經濟來源能力角度去看病,不是說固定的,
『柒』 家庭的贍養人口數包括夫妻雙方的父母嗎
贍養人口數,簡單的講就是承擔法定贍養義務的人口數,是指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依靠贍養義務人給付生活費的老人。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生活方面給予老年人照料,精神方面給予老年人慰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贍養人口數指的是特定的老年人,不包括其他的人群。
1、贍養人口數,是指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依靠贍養義務人給付生活費的老人。
2、假如是你的父母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依靠贍養義務人給付生活費,那他們即為贍養人口。一般這個贍養人口數是指沒有經濟來源的老年人,所以暫時沒有生活能力的子女不計算在內。贍養是晚輩對長輩的,未成年的子女是屬於被撫養的。
3、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捌』 都說沒有退休金的老人老了靠孩子贍養,那這些老人上面還有父母又要靠什麼生活
這要看老人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農村老人年齡在七十歲以上的多數沒社保,更沒有退休金,他的的生活就是幾畝地和養老補助每月70塊錢,年滿80歲的每月有高齡補助一百元,其他的就靠兒女給點來維持生活。七十歲以內的有交農村社保的,但激費金額太低,多數只交每年一百元,交滿十五年,現在每月領幾十元錢。全加在一起每月不足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