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房子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父母將其共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產權贈與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擁有的房屋產權證上加名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權利人決定增加子女姓名後,應當與子女共同申請轉移登記。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由申請雙方持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共同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Ⅱ 父母的房子能加子女名字嗎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貸款購買的需要辦理贈與公證,經該房的貸款銀行同意後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等到房產交易中心以贈與的方式,補交相應的產權部分稅費辦理登記;全款購買的直接交納手續費,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Ⅲ 父母的房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
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
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先在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申請雙方當事人持房產證、身份證、婚姻證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約定等資料,共同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Ⅳ 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嗎
追加房產名字,只要房權人同意加幾個、加誰都可以。也就是房產證父親名字,只要父親同意(如果母親健在而且兩人沒有離婚,那麼還需要母親也同意),那自然就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
Ⅳ 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其實就是把房子過戶給子女。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主要有三種方法: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所需材料: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Ⅵ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
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先在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申請雙方當事人持房產證、身份證、婚姻證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約定等資料,共同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要加上子女的名字需要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兒子,即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轉讓、買賣等方式。
產權從父親過戶到孩子時,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不動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子女不可以用父母的房產證抵押貸款。父母的房產證,只有父母本人才能用其做抵押辦理貸款。也就是說,若是確實是需要錢,也只能由其父母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或經由其父母同意並簽訂相關書面同意書)獲得錢後交由給他,而不能由本人直接用其辦理。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Ⅶ 父母是農村戶籍,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能否在房產證上加上城市戶籍的子女的名字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子女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只有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能夠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將農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贈與子女,則需要子女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屬於統一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如果子女屬於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或者戶口遷入到城市,則不能夠辦理過戶手續。
2、滿足「一戶一宅」條件近幾年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國家明確提出要嚴守農村「一戶一宅」政策,而無論是在宅基地轉讓還是在宅基地的贈與的過程中,購買宅基地以及被贈與人都需要滿足「一戶一宅」的條件,否則宅基地將不能夠過戶,同時也不能夠進行宅基地的確權登記。
3、必須要簽訂贈與協議在進行農村房屋贈與時候,父母與子女還必須要簽訂贈與協議,在簽訂好贈與協議之後,需要由贈與人和受贈人帶著這份協議進行公正,即找村委會以及鄉級部門蓋章,才能夠到宅基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轉移登記手續。對於將宅基地轉讓或者贈與子女或者他人的農民朋友需要注意,尤為宅基地是農民朋友的固有權益,如果將宅基地轉讓或者贈與他人之後,就相當於放棄了宅基地的資格權,所以在贈與他人之後,根據《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將不能夠在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Ⅷ 父母房產證可以加子女名字嗎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孩子的名字。父母將其共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產權贈與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擁有的房屋產權證上加名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權利人決定增加子女姓名後,應當與子女共同申請轉移登記。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由申請雙方持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共同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Ⅸ 父母的房子能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
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
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先在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申請雙方當事人持房產證、身份證、婚姻證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約定等資料,共同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