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留下的房子,現在拆遷了,拆遷補償一般是歸誰所有啊,子女有權簽訂補償協議嗎
父母留下的房子現在拆遷了,拆遷補償一般就是歸子女所有,所有子女平分以及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權。繼承所有的人基本上都是平等的繼承這套財產,即便拆遷了,歸屬權也是屬於所有人的。
B. 父母留下房子拆遷必須所有子女都簽字嗎
父母房子是遺產,是子女共同擁有,所以拆遷時必須都簽字才有效。
C. 婚前父母的房產拆遷,我簽字的拆遷協議,是否屬於我婚後財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父母的房產拆遷,不管協議是不是您代簽的,產權的權屬是不會發生改變的,依舊是您父母所有。除非你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你和你的配偶,並且登記在你們夫妻名下,否則不輕易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有一種情況是比較容易引發爭議的,就是父母的拆遷房產,在您婚後,父母贈與給你,並登記在你的名下,如果沒有協議可以證明僅是對您單方的贈與,很大程度會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這一點是很容易有爭議的,具體的裁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作出裁量。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3.若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應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另外,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D. 征地拆遷子女是否可以直接對父母代簽合同
征地拆遷子女代簽經產權人授權有效。產權人授權子女代簽的、或者產權人雖不知情但事後仍對該合同內容進行追認的,代簽的征地拆遷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E. 拆遷協議中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有權所要該房嗎
只要是戶主姓名沒有分開,那麼子女戶口還在父母名下的,房子歸父母所有,除非之前戶口已經分開羅列,子女戶口不在父母戶口本上,父母不願意給,子女也權所要拆遷房的所有權。
F. 原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拆遷補償協議是子女的名字辦不動產證需要公證嗎
通常不影響拆遷賠償的,因為通常拆遷賠償是按照房產證的,不是按照土地證的。
房屋拆遷補償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遷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取得拆遷許可證。
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六、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七、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G. 父母房屋拆遷協議,子女簽字有效嗎
假設拆遷協議上需要(成年)子女簽字同意,則父母無法代勞,代簽協議無效。
但假如子女給父母寫了授權委託書,授權父母簽字同意協議,則此時父母的簽字有效。對方應該將該授權委託書與協議一起保存,避免日後糾紛。
H. 拆遷協議是父親的,辦理房產證能用子女的名字嗎,如何辦理
拆遷協議是父親的,辦理房產證是不能用子女的名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因為拆遷協議屬於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後,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後的房產證後,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
法律分析
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協議書兩人或幾人之間、兩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在辦理為了拆遷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各自遵守的條文。如果變更當事人原來的協議就無效了,只能重新簽訂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拆遷安置戶家庭拿到拆遷安置房且具備辦理房產證條件後,家庭人員可以協商安置房辦理房產證,在辦理的房產證上寫上姓名。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可以通過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方式,將屬於自己的安置房產權份額直接轉到子女的名下。如果子女與父母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不能將自己的安置房產權直接寫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後,再通過買賣、贈送、繼承的方式將安置房產權過戶到子女的名下,這樣要多支付一筆相應的房產過戶稅費。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I. 父母拆遷房贈與子女協議具體該怎麼寫
父母拆遷房贈與子女協議應寫明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基本信息;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拆遷房贈與理由;拆遷房基本狀況、坐落地點;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辦理產權登記的相關事宜;贈與的附義務;撤銷拆遷房贈與的情形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J. 父母房子拆遷子女簽字可以嗎
法律分析:如果子女有法定的繼承份額的話,可以簽字,如果父母在世,依舊是房屋所有權人,則不需要。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應當由房屋所有權人,即房產證上的登記人員進行簽字,如果是按照戶籍來拆遷的話,則由戶主在拆遷補償協議上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