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獨生子女戶口遷走了,自建房在老人去世之後無人繼承會怎麼處理
在農村,無子女老人有兩種:一種是由侄子供養,另一種是由村集體供養到養老院。老人去世後,宅基地的所有權有所不同。老人去世時沒有子女的宅基地呢?老人去世前,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權由老人所有,老人去世後,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
老人因子女長期不在家而不能贍養的,最終分為5個被保險家庭的,由村民贍養。這些人死後,他們的家園將被收回,他們的孩子將不能繼承。閑置兩年以上的房屋,或者多年無人居住的房屋,終將倒塌。宅基地將由集體收回。子女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面積也有規定。在本次土地確權工作中,超出標準的部分不予確權,也不會自然繼承。
B. 我們弟光兩個,但老人的土地與我在一個戶口,請問老人下世後土地怎麼處理
你們弟兄兩個,父母的戶口在你的戶口本上,那麼父母的承包集體的土地當然給你在一起,如果父母都不在了,但還在土地承包期間,那麼為了公平起見,你可以將父母親一半的土地劃撥給兄弟一方耕種,待農村土地下一輪承包期,土地要重新分配的,到那時,父母的土地就被集體收回了。
C. 農村老人去世後土地應如何處理
摘要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戶中的個別成員出現死亡,那麼其土地確權是不受影響的,原來的土地歸戶中其他成員享有。如果是該戶成員都已經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講到的整戶消亡的情況,土地由村裡的發包方收回,也就是確權給村集體。
D. 我是獨生子女,請問父親去世後,父親名下的房屋和土地怎麼處理
1、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合法財產。
2、遺產的繼承,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3、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你是獨生子女屬於第一繼承順序繼承人。按規定第一順序只要有一個繼承人,第二順序就不能參與繼承。
4、房屋屬於公民所有的合法財產,依法可以繼承;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所以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使用權是否能繼承要根據承包合同的約定。
上述意見供參考
E. 土地確權以後,老人去世土地怎麼辦
土地確權以後,老人去世土地一部分是會由子女繼承。
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沒有繼承權的,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如果您和子女分戶,子女將不能繼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繼承的,農民朋友也不必過於擔心。
林地的承包權是可以繼承的,包括承包權和承包林地所產生的收益。
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權的土地,可以繼承。
有些土地是通過流轉,開荒闊地,招標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繼承其承包權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
(5)獨生子女老人死後土地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含義是指家庭承包經營權只屬於農戶整個家庭,而不是屬於其中某個家庭成員。
因此,即便家庭中某個成員死亡,只要作為承包方的「戶」還存在,就不會產生繼承問題,此時該戶內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經營權人,老人去世後,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確權歸其子女名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條規定: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F. 獨生子女土地徵收時,父親過世只能享受多半份的待遇嗎
如果獨生子女土地徵收時,父親過世,只能享受多半會的待遇,因為父親過世,他的那一塊將會被收回為集體,所以你不能享受,
G. 老人死後土地怎麼分
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
村集體成員只享有使用權。按原則應為村集體收回另行發包。
老人去世,如子女中有人已經失去農村戶口。
便視為脫離村集體。無權繼承老人所在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
老人所耕種的田地,可依據遺囑或無遺囑根據具體情況公平分配給同一村集體的子女。
老人所遺留的宅基地,按遺囑分配,或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分配。
處理老人所遺宅基地需考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民一戶只能有用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H. 獨生子女嫁到別的地方父母死後她對宅基地有沒有繼承權
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非個人私有財產(城市周邊拆遷等原因給辦了產內權證的除外)如果你的戶口還容在父母一起可以繼承使用,因為你還在這個集體里,戶口遷走了和你沒關系了,如果你去找找村主任說說,最好帶著你的長輩一起,關系不是太差的應該會給你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