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地失獨家庭或是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政府有什麼補助措施嗎
在《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里,第27條明確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這是從國家層面對於失獨家庭的規定,在2007年出台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當中,國家人口計生委和財政部也進一步指出女方年滿49歲、失去獨生子女的父母,按照規定可以每人每月領取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
由於現代少子化觀念的不斷推進,就算現在已經放開了三胎政策,失獨家庭的數量依然是在不斷增加。這些失獨家庭永遠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但是國家對於他們也是比較關注的,地方政府也通過物質和精神方面的各種扶助來幫助他們度過難關,我們始終要相信,未來會變得更好。
2. 失獨家庭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失獨家庭可以享受一次性補助金城鄉統一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
「失獨家庭」指獨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願意收養子女的家庭。失獨者年齡大都在50開外,經歷了「老來喪子」的人生大悲之後,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因為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離世,這樣的家庭被稱為「失獨家庭」。失獨家庭中的老人即被稱為「失獨老人」。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規定的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3. 2021年失獨家庭有什麼新政策
可以參考最新的國家政策。
2013年底,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從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社會關懷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將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要求,關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各地在經濟扶助、養老照料、醫療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廣泛開展了各種扶助關懷活動。
具體可以詢問當地民政部門,每個省市區政策都會有變化的。
4. 江蘇獨生子女有哪些補貼
優惠復政策有:
1.每個月的制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5. 失獨家庭民政補償標準是什麼
失獨家庭民政補償標准如下:
1、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
2、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
3、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標准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
4、獨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養子女的,按戶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
5、將女方年滿49周歲未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雙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別扶助金標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6. 2021年失獨家庭有什麼新政策
您好,關於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城鄉統一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
同時,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標准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
失獨家庭依法收養子女可獲5萬元補助 失獨家庭應得到全社會的關心和溫暖,某省財政廳、省衛計委日前共同發出《關於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從1月1日起,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城鄉統一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
同時,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標准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
全國各省市對失獨家庭都有相應的扶助政策,請關注本地區的政策標准!
(6)江蘇獨生子女失獨家庭補助擴展閱讀
失獨家庭是指獨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願意收養子女的家庭。
失獨家庭的失獨者年齡大都在50開外,經歷了「老來喪子」的人生大悲之後,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國家衛計委等5部委發出通知,對失獨家庭進行幫扶工作和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7. 江蘇省獨生子女補貼有哪些
江蘇省獨生子女的補貼有:
1、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辦法》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其中,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可參考政府文件《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等條例規定。
2、農村部分家庭領取補助金。
根據《關於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意見的通知》
一、獎勵扶助對象
(一)年滿60周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村居民:
1、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養一個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規定、經批准生育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孩子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養孩子、年滿50周歲的農村居民。
已超過上述規定年齡的,以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領取。
3、獨生子女傷殘補助金。
根據《江蘇省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實施意見》
(一)扶助對象。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扶助的對象是:我省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女方年滿49周歲。已經超過49周歲的,從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等級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
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領取。
此外,各區的獎勵金、補助金等不大相同,可參考各區人民政府文件《XX市人口與計劃生育XX》、《市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XX》等相關條例。
8. 失獨家庭民政補償標准
失獨家庭民政補償統一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
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標准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
一些沒有機會再生育的失獨家庭夫妻,也可以考慮依法收養子女。獨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養子女的,按戶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補助資金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將女方年滿49周歲未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雙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別扶助金標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提高現有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人員扶助標准,對一、二、三級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人員的扶助金,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