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獨生子女和其家庭享受什麼待遇
你的問題很好回答呀!!!給你復制《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有什麼優惠政策就一目瞭然了!!!!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三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第二十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有利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條件的鄉鎮,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② 北京市城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等問題的通知》(京計生委字〔2003〕112號),北京市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的獎勵費有兩項: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發放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一次性獎勵: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口計生委財政局關於建立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5〕33號)及《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提高本市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和特別扶助金標準的通知》(京衛家庭字〔2014〕3號),本市從2005年開始建立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給予獎勵扶助政策,現行標準是年滿60周歲的農業戶籍居民,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每人每年享受1440元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③ 北京市獨生子女費每月標準是多少
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版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權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④ 外地戶口在北京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助嗎
我的回答是可以的!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從領證專之月起屬到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夫妻雙方都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另一方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全額支付。夫妻雙方都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鄉財政共同安排解決
⑤ 北京市獨生子女60歲以上的家長每年都有補助費嗎
除河南省外,各地社保政策和計劃生育地方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版時,增發3-5%養老金或退休工權資,農村戶籍人員領取一次性補貼。所以說,目前流傳的滿60周歲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還會給予每人960元的獎勵是不可信的,是低成本的謠言,起於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會去詢問,保准碰一鼻子灰。
⑥ 北京市辦理獨生子女每個月補助多少錢
北京市獨生子女夫妻共可得20元每月。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准: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周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6、廣東省: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7、廣西壯族自治區: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8、山西省: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⑦ 北京對獨生子女父母有補貼嘛
無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繼、養兄弟姐妹)的獨生子、獨生女或者依法收養的獨養子女為獨生子女。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夫妻雙方都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另一方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全額支付。夫妻雙方都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鄉財政共同安排解決;
⑧ 北京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應領取多麼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⑨ 北京地區關於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費用
沒單位的
到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
關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的通知
朝計生發〔2004〕1號
各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京計生委字〔2003〕112號《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等問題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區關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范圍及材料:
1、 領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為: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前,女滿55周年、男滿60周歲,戶口在本街鄉(地區辦事處),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1979年11月實行計劃生育獎勵政策以來,孩子在1965年11月以後出生)的無業及個人檔案存放在街鄉社保所(勞動科)、職介、人才的獨生子女父母。
2、當事人提供證明材料:
(1)個人檔案存放在街鄉(地區辦事處)社保所(勞動科)職介、人才的,由街鄉(地區辦事處)社保所(勞動科)、職介、人才出具當年的無業或個人存檔證明。
(2)對領取人因變換多家工作單位後,現工作單位又破產倒閉將檔案存放在街鄉(地區辦事處)勞動科,不能提供婚姻生育證明材料的,可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其現居住地和戶籍地核實後,有戶籍地出具獨生子女家庭證明並加蓋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章。
(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的,可用申請表領取,申請表丟失的,由原單位出具曾經發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證明,比加蓋人事(勞資)公章(視同有光榮證)。
(4)無業人員,由夫妻雙方社區、村(居)委會開具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5)《結婚證》或《離婚證》和戶口簿。
二、領取程序:
1 、當事人到社區、村(居)委會申請,由社區、村(居)委會收集有關證明材料並上報到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
2 、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核實後,填寫「朝陽區無業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明細表」一式三份,蓋章後上交區計生委財務和法規科各一份,經核實後下撥款。
3 、街鄉(地區辦事處)將一次性獎勵發給當事人,須填寫「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證明」經當事人簽字後,把有關證明材料裝訂存檔以備檢查(長期保存)。
4 、區計生委已抽查的形式,對領取一次性獎勵費的當事人進行電話隨訪。
三、注意事項
1 、《光榮證》丟失的,如獨生子女未滿18周歲的,按照《光榮證》辦理程序可重新申請辦理,但應在所有材料上註明原件丟失重新辦理字樣。
2 、未辦理過《光榮證》,子女超過18周歲的人員,不享受獎勵。
3 、凡戶口在於2003年9月1日後從外區遷入本轄區,要求領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應持原戶籍地街鄉計生辦出示的未領取過一次性獎勵費的證明。
4 、證明材料不齊全的不予發放。
5 、農村居民,由鄉(地區辦事處)政府發放。
6 、有工作人員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