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說父母離婚子女也是有責任的
因為父母在吵架時子女沒有做出相應的調解
2. 父母離異子女歸屬一方 成年後子女是否對另一方家長有贍養責任
子女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但你這個情況比較特殊回:原因是你父親首先遺棄了你答,迫使你跟母親生活……現雖成年了,可又在讀書沒有贍養他的義務履行能力。因此,你完全可以在法庭上說明情況,法官也會支持你而不會支持你父親一家人的!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向學校要個在校證明給你爸,讓他去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濟……這樣,你也就做到贍養的義務了!
這里,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盡義務不一定都是經濟上的資助,其他幫助其脫離困境的行為也是一種「盡義務」的體現,望你弄明白了就好。
3. 父母離婚後,子女對親生父母是否有法律上的贍養責任
很同情你,按照你的描述,你的母親對你沒有付過什麼責任,但是很遺專憾,我國法律對這屬種情況的規定是,你仍然要承擔贍養責任,因為我國婚姻法對這一部分規定的出發點,是基於你與母親之間的生育關系,而不單單是撫養,說白了,即使你母親沒養活你,但是她生了你,你就有義務。
目前,在我國台灣,已經對相關法律進行了修改,對那些遺棄,虐待,侵犯子女的母親,其受害子女可不盡贍養義務,但在大陸,還沒動靜。
不過好在你的贍養義務不是唯一的,你還有妹妹,可以分擔,你如果覺得情感上接受不了的話,可以只給錢,不盡孝
4. 離婚後父母對小孩有什麼必須承擔責任
《婚姻法》規定: 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5. 父母離婚後兒女觸犯法律了,父母的責任是一人一半嗎
要看兒女是否成年,如果年滿十八周歲,屬於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
6.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負什麼責任
雙方都是成年人,不管父母是否離異。子女都不需要承擔自己父親惹事的後果。
這位父親是成年人,對自己言行承擔法律責任和承擔後果。和他人無關。
7. 離婚的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內容是什麼
在雙方離婚後,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監護權。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版定,父權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子女無論隨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離婚後,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不變,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8. 老年父母離異後,子女的贍養責任如何劃分
1、離婚和贍養是不復同的法律關系,不能制發在一個問題里說。
2、你的母親與你的繼父婚姻自由,子女不宜干涉。如果雙方自願,可以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3、子女對無勞動能力的父母包括繼父母(有撫養關系的),有贍養的義務。法律沒有規定贍養開始的年齡時間,應根據父母的勞動能力確定。子女均有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