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有權阻止和干涉子女的婚姻問題嗎
父母沒有權利阻止和干涉子女的婚姻問題,但是父母的一些意見有的時候要作為參考,否則,可能以後會後悔,父母畢竟經歷的比我們要多一些,而且在戀愛中的男女是智商最低的,一定要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麼,父母的話也要靜靜的琢磨一下,他們不會害你的。
祝你生活開心快樂!
B. 羅翔勸父母勿干涉孩子婚姻引熱議,父母有權干涉子女的婚姻生活嗎
父母當然是無權干涉孩子的婚姻生活了。人家夫妻兩個人在結婚以後就是成立了一個自己的小家,他們已經從原生家庭中搬出來了,如果父母非常強硬地要插手他們現有的工作和生活的話,只會導致自己和親人之間的對立。不斷的發生沖突和矛盾,這小兩口最後的結果很只有可能是離婚。每個人都要有分寸感。
我結婚的時候,我父母對我老公也是非常不滿意。因為我老公家裡條件不是很好。但是從我個人角度來說,我喜歡他,所以我覺得我們兩個可以一起去工作,努力賺錢。以後的生活會越來越好的。我不能接受父母在我現有的生活里指手畫腳,無論是他的父母還是我的父母。包括以後有了孩子,都會由我自己進行教育。
C. 父母有權干涉子女婚姻嗎
父母不可以干涉子女的婚姻。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D. 父母是否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父母無權干涉子女的婚姻。法律規定婚姻自由,是否結婚,與誰結婚,任何人無權干涉。
《民法典》專門規定了「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違反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除買賣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財物的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基本上是自願的,但一方(主要是女方或女方父母)向另一方索要許多財物,以此作為結婚的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E. 父母可以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子女可以告父母干涉婚姻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干涉婚姻屬於侵犯民事人身權的行為,只要滿足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管轄范圍等條件,即可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F. 父母有權利干涉子女的戀愛婚姻嗎
父母沒有權利干涉兒女的婚姻。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觸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G. 很多人結婚的命運不能被自己掌控,父母是否有權干涉兒女的婚姻問題呢
無權干涉。
為什麼如今社會還仍然存在結婚的命運不能被自己掌控的人?因為都是受到封建思想和父母的管教。許多家庭認為結婚的對象以及結婚本身就應該聽取父母的意見,不然就是不孝子。但實際上在我國的婚姻法當中就有過明確的規定,在婚姻自由的主權問題上,除了婚姻當事人以外具有完全的自主權,任何非婚姻當事人都不得干涉。因此得知,父母沒有權利干涉兒女的婚姻問題。但出於人道,作為子女可以聽取父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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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父母可以干涉兒女的婚姻嗎
法律分析:父母不可以干涉兒女的婚姻。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觸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