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頭年逾古稀色心不減,誘騙兒童到其家中實施猥褻行為,警方是怎麼處理的
警方把老頭抓獲以後,經過審理,老頭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這樣的老頭真的是為老不尊,這么大年紀了,居然做出這樣的事情,太可惡了。這么多年真是白活了,這老頭真的是越老越不要臉了。好好的享受你晚年的生活不好嗎?非得要做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
作為家長,一定要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環境,並且這個環境是安全的,所以對於孩子的教育以及管理也一定要多用心。不能總是以工作忙為借口,對於孩子不管不顧,那麼當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就不願意和你分享,然後心理上就會承受更多的事情,所以對於孩子的危害是很大的。
當兒童遇到猥褻這件事情,絕對是不能夠原諒的。所以無論是從孩子的教育,還是在家長照顧孩子的方面,都要多用心。孩子是家裡的心肝寶貝,如果他們出現了健康問題或者是心理問題,是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所以一定要多用心,然後杜絕這樣的事情。
2. 爸爸對女兒進行性騷擾還提出性要求,怎麼辦
直接告知可以信賴的家人求助,如若需要可以報警處理。
父女之間過度的親密行為是要禁止的,哪怕是父親也不例外,首先一個正常的父親絕對不會對女二進行性騷擾甚至提出性要求,從倫理道德和心理上來看,這位父親都毫無人性可言,對於這樣的情況建議女方保護好自己,遠離一切共同生活的環境,並且找到信賴的家人去告知該事情,避免後期因為被動而反遭污衊。
如果遇到過分的行為,請務必保護好自己,並且馬上報警處理。如果情節嚴重,可以按照性騷擾罪定罪。
性騷擾罪表現形式及處罰:
廣義的性騷擾並不限於異性間,對象亦不單指婦女而言;同性間亦可構成性騷擾。具體表現形式如下:
1、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對方,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
2、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親吻對方臉部、乳房、腿部、臀部、陰部等性敏感部位;
3、設置環境方式:即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性騷擾罪
3. 地獄空盪盪,魔鬼在人間,惡魔父親多次侵犯女兒,會受到法律怎樣的制裁
許多人說,世界上最偉大的事情是父母對孩子的愛。從孩子一出生,父母就會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孩子的成長上。
但並非所有的父母都像他們被歌頌的那樣偉大。有些父母甚至不能履行最基本的職責。不僅是言語虐待,還有身體攻擊。虐待兒童案件令人憤怒。然而,發生的事件重新喚起了父母限制子女的觀念。
2020年11月6日,陝西省榆林市人民法院裁定,一名吳姓男子多次強奸自己的女兒。有強迫猥褻行為的,處二年有期徒刑;強奸的,處六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一罪七年有期徒刑。
而吳某的女兒,雖然暫時逃脫了父親的「魔爪」,但卻因為受傷和壓力,但這是一輩子也擺脫不了的。
最近發生的父母虐待兒童的事件屢見不鮮,這原本是父母們所羨慕和喜愛的,卻成為了孩子們心中無法抹去的噩夢。
特別是有些孩子年紀還小,沒有能力反抗,最終屈服於父母的權威。
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一定要尋求幫助,第一時間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尋求法律的保護。
4. 孩子受到猥瑣怎麼心理治療
摘要 第一時間進行評估和創傷處理
5. 親生父親經常猥褻我,我該怎麼辦
目前來說,只能遠離,還有就是不要獨處,另外,直接和他說:你覺得這樣對你的女兒真的合適嗎,如果你覺得沒有問題,我可以告訴你,我很有問題,如果你再這樣,我就去你們單位告你。我保證他以後不敢的了
6. 一個父親對自己親生女兒說話變態怎麼辦,行為舉止猥瑣怎麼辦
一個父親對自己親生女兒說話變態,可以直接離開他,若沒有到18歲,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
7. 父親猥瑣自己的孩子應該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得到什麼賠償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兒童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8. 新聞常報道猥褻兒童事件,保護兒童身心健康,家長應該怎麼做
我覺得作為家長來講,我們最應該做的就是防患於未然,必須跟自己的孩子說清楚,講明白,一些事情和道理。如果遇到這些不好的事情,那麼就一定要有相應的措施和處理辦法。只有事先和自己的孩子講了這方面的知識和應對辦法,那才是保護我們孩子最好的方法。避免孩子被猥褻,就一定要告訴孩子以下的內容。
在這里家長們也一定要注意一點,就是對孩子的這種自我保護的教育,亦早不亦遲,並且要根據孩子的年齡使用相適宜的語言對孩子進行教育。這樣一來才能夠使我們的孩子更加懂得和理解我們所表達的意思。同時我們也可以通過學校或者是一些正規的渠道,來對孩子進行一些性教育的啟蒙,通過這一系列的方式和方法,孩子們也就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並且能夠知道自己在什麼時候該進行反抗和拒絕。還有就是家長不要隨便把孩子交給陌生的人或者不熟悉的人進行看管,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9. 父親猥褻親生女兒,沒有直接證據,只有當事人口供能定罪嗎
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確實很難定罪,尤其是這種父親對女兒的猥褻,極具隱蔽性,如果認為父親有這種行為,建議讓女兒不與父親同住,或者可以安裝監控。
10. 廣西男子猥褻女兒20多次,被撤銷監護資格,孩子以後生活應該怎麼安排
這是一個很沉重的話題。
《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都說孩子是父母手中的寶貝,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愛孩子的人。但是在有些父母的眼裡,孩子不僅不是禮物也不是生命,而是自己的所有物,可以任意擺布甚至任意傷害。
對傷害子女的父母撤銷監護資格當然是對孩子的第一道保護,先從物理空間隔絕傷害再次發生。
但是僅僅撤銷監護資格是遠遠不夠的。
誰需要被監護?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心理發展是不成熟的,他們會恐懼會迷茫:父母會傷害我,但我是這個家的,撤銷了父母的監護資格,我是誰?我能做什麼?哪個具體的人是我現在可以信賴依靠的?
保證餓不著凍不著就行了?
對於父母不作為的孩子,還能奢求什麼?社會能給予幫助的就只能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這樣說很沒有溫度,但也只能這樣。不能為了安慰孩子,給孩子一種夢幻或不確定會不會實現的期待,期待太高,失望掉下來的時候受傷更重,他可能會憤怒可能會扭曲。當然如果能給予更好的物質,希望這樣的孩子能夠享受到更好一點的照顧。
做不了什麼,那我們言語上多表達關心同情?
對孩子表達關心同情,孩子就會感受到人間溫暖?其實有時候,孩子不需要過多的關心和同情,越關心越同情,他們就會感到自己越悲慘。我們大部分人都是樸素的真誠的人,我們覺得表達關心和同情是善良的,我們不會想到自己的關心和同情可能會適得其反,但有時候語言表達不好真的更容易傷人而不自知。
給孩子正確的觀念
讓孩子明白,你遭受的不幸不是你的錯,你無需自責無需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讓孩子明白,你不是個命不好的人,你不是因為命不好才出生在這樣的家庭里,你現在遭受的不幸是暫時的,不要因此就開始人生一直都是不幸模式。幸福的人生是需要每個人奮斗爭取的。
讓孩子明白,孩子不是一個家庭的私有財產,任憑欺辱不能反抗。
讓孩子明白,孩子是一個個體,受國家法律保護,當受到父母欺辱時,仍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隨時隨地。
作為旁觀者的我們,保護別人家的孩子不受欺辱,是道德底線的要求。作為有撤銷孩子監護人資格權力的部門,能在宣判的同時給孩子選擇好下一個監護人,也給這孩子安排一個機構給予孩子更多和更長期的心理輔導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