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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婚還有獨生子女費嗎

發布時間:2022-04-24 04:41:14

A. 離婚後孩子跟女方,男方再婚後生的孩子屬於獨生子女

您好,離婚後孩子跟女方,男方再婚後生的孩子屬於獨生子女。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B.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後再婚分別各有一個孩子,那他們還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

現在的人把婚姻當兒戲,誇張一點的說就是今天結婚,明天就離婚大有所在。如今離婚率也逐年增加,國家為了降低離婚率,也出台了相關法律政策,離婚前冷靜期。即使如此,也阻擋不了人們的離婚。夫妻離婚,如果他們在結婚時,有共同的孩子,即使是結束夫妻關系,那關系也是剪不斷理還亂。


雖然獨生子女的補貼金額不高,但是經過逐年的積累,還是期待一定的獎勵作用。獨生子女的待遇,不僅是局限於金錢補貼,在以前參加國考時,都會為獨生子女增加分數,就知道高考一分可以碾壓千萬,有時候這一分就可以改變孩子的命運。

C. 離婚了,然後再婚生了個孩子,算獨生子女

您好,離婚後再婚的孩子是否算獨生子女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您離婚前有一個孩子並且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我們國家現在全面放開了二胎的政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D. 父母離婚,父親再婚再育,10元獨生子女費還給嗎

你母親可以享受,你父親不屬於獨生子女了,不能再享受了。

E. 離婚了,還能領獨生子女費么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六條
依法結婚後生育一個子女並落實節育措施的育齡夫妻,保證不再生育,由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報女方所在地的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五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給予相應待遇;
(二)單位分配住房、按規定購買住房或劃分宅基地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
(三)獨生子女入托(園)、入學、就醫、招工等方面,應優先照顧。
(四)農村在社會救濟、扶貧、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應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
(五)獨生子女父母是職工的,按規定年齡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的;可各加發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發後的退休金,不得超過本人的基本工資。
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的農民夫妻,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第三十七條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的夫妻,自願只要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經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給予相應待遇。
第三十八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出: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夫妻雙方均為城鎮無業居民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承擔;
(四)個體工商業者,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承擔;
(五)停薪留職人員,有接收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承擔,無接收單位的由原單位承擔;
(六)農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第三十九條
提倡開展獨生子女家庭和雙方家庭養老保險以及有關計劃生育的其他種類的保險。
第四十條
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F. 離婚了,我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只要你還沒有有其他小孩,都是享受這一政策待遇的。
希望得到你的滿意哦

G. 夫妻離婚之後,還能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夫妻離婚之後當然還能領取獨生子女費,只要保證雙方只有這一個孩子的情況下,就是能夠領取的。

一、符合領取的身份

夫妻兩個人離婚,但是他們二人只有這一個孩子,那麼就符合領取的身份,就可以繼續領取獨生子女費。但是在領取的時候只能一方去領取,不然雙方都領取,這樣不是符合規定的,畢竟國家不是慈善企業,也是需要根據事情的實際情況來領取的。

雖然現在國家提倡二孩三孩政策,但是選擇獨生子女的家庭依舊很多,這也是與國家的政策有著十分大的關系。不管家庭是做出怎樣的選擇,但是面對獨生子女的家庭,我們應該保證他們能夠得到相應的獨生子女費用,這樣才是對孩子最大的保障,也是對於家庭的一份關心和愛護。

H. 離婚後再婚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法律分析:能否領取視情況而定。獨生子女費是國家對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給予的生活上的補貼。孩子歸誰應該就由誰去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I. 離婚再婚辦理獨生子女補貼是交離婚證還是結婚證

對於離婚之後再婚辦理了獨生子女的補貼,肯定是要使用結婚證的,並不會看你的離婚證,這個是需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去辦理

J. 再婚後又離婚!退休後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所謂的獨生子女費,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享受對象應該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響應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夫妻。

而你退休後能否領取「獨生子女費」,關鍵在於以下幾點:

  1. 你省是否出台過「退休後能領獨生子女費」的政策。這個政策有些省市有,有的省市是沒有的。如果你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了第一個子女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你可在網上查閱你省2015年前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那上面可以為你是否能領取「獨生子女費」提供法律依據。

  2. 如果你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生育一個子女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即使你省有這個享受政策,也不再提供享受。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3. 即使你符合前「1」,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需要說明:即使你在再婚後不再生育子女,而你的前配偶卻在再婚後生育子女的,你的「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夫妻」的身份也同時消失。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對相關政策的了解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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