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獨有獨生子女證60周歲的父母可以申請辦理享受獨生子女費,所以有獨生子女費其它沒有什麼補助。
⑵ 杭州市的獨生子女證,父母退休後有每月補助政策是真的嗎
現在國家已經停止執行獨生子女政策了怎麼會有補助政策,是謠言
⑶ 浙江杭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什麼福利獎勵
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的好處,主要還是看父母所在單位的效益好不好,國家規定的是: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由單位和社區執行,有條件的可每月享受幾十快的津貼,退休後可一次性領取3500元的獨生子女養老補貼,如果獨生子女父母有單位,就可以在單位領每月津貼和退休補貼,如果沒單位的,在到了退休年齡後,去所在社區領取退休補貼(事先應該在社區有登記),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就打當地的計生辦電話咨詢。這個答案是我們這邊計生辦的回答。因該都是一樣的。
相關政策: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3、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4、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改制企業的職工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獨生子女的保健費按標准計提到子女14周歲。職工實行社會就業的,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改制企業人員,在2003年4月1日後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根據本人基本工資5%的標准增發補貼,按15年計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後企業逐年發放。破產、關門走人企業所提補貼經協調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上列費用經審核後一次性提取納入改製成本。 5、獨生子女父母是農村居民的,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的形式,為其辦理養老保險。 6、終身未生育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項規定的待遇。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落實絕育措施後,可以享受第5項規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與優待。 7、流動人口中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地按本地規定落實。流動人口從業人員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從業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待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節育手術費,有用工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負擔。無用人單位,屬於跨省的流動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銷。無用人單位,屬於省內的流動人口,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 8、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規定的優待,已領取的獎金、獨生子女保健費、增發的退休金、政府和集體投入的保險費必須全部退還。 9、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下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一)發放避孕葯具和孕情環情監測;(二)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三)輸卵(精)管結扎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四)人工終止妊娠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五)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診斷和治療。 10、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開展小額貸款、項目開發、科技扶持、以工代賑、扶貧助教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待。 11、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鑒定為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需要治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督促施術單位安排治療。 單位職工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住院期間,以及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按規定休假期間,視為出勤。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照顧。 違反規定,拒絕採取避孕節育措施導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終止妊娠費用,由受術者承擔,不享受前款規定的待遇。
⑷ 杭州獨生子女父母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最新版的省計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可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兩種待遇不能同時享有。
法律依據:《2016年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
(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第三十三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農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數發給。
第三十四條 生育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待遇。
第三十五條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改為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金。
⑸ 知識青年子女拆遷有什麼優惠政策嗎杭州
沒有優惠政策。
按照目前的條例,只有獨生子女有補償。根據計生條列的解釋,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是由父母享受的,103號令中的獨生子女獎勵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房屋補償,如果房屋是按人口計算合法補償面積時,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可以增加一個指標,比如說一家三口每人45平米就是135平米的補償面積,如果有獨生子女證,則增加一個,即4×45=180平米補償面積。
但如果是有證,且按證計算的合法面積大於按人口計算的面積時,則不再額外增加獨生子女獎勵面積,比如剛才的一家三口,如果你有個200平米的產權證,那麼合法補償面積就是200平米,不會再增加45平米。
另一部分是安置,長沙103號令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和貨幣安置,如果有獨生子女證,那麼此戶選擇住房的話,可以多分配80平米的保障性住房指標。如果不要住房,那麼則可以獲得16、75萬貨幣補貼。
⑹ 杭州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鄉鎮人民政府計生辦審核。
4、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⑺ 請教各位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途啊
應該在計生部門辦,去問一下就知道了,領證每年可享受40元保健費有的單位更多,到你60歲以後每年還有幾千元的補貼,我們這里現在60歲以上領獨生子女證的人就已享受每年男孩1200元,女孩1400元的補貼 。
⑻ 杭州獨生子女補貼是多少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三十八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內其他組織職工持有容《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第三十九條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農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數發給。第四十三條農村居民、失業人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餘杭區的辦法是:農村居民鎮街落實,區財政補貼;失業人員,區財政全額承擔。
⑼ 杭州獨生子女養老保險證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杭州市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補貼辦法》
為完善杭州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加快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逐步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納入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的通知》(市委〔2007〕43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06〕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補貼對象
杭州市區農業戶籍的計劃生育夫婦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在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時可享受補貼:
(一)本人為獨生子女父母;
(二)本人年滿45周歲。
二、補貼標准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分為12個月,按照參保人員實際參保月數按月補貼到位,最高補貼年限為15年。
享受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補貼的參保人員,其個人繳費比例不低於繳費基數的5%.
三、補貼方式及資金來源
對享受補貼的參保人員,在繳納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費時,政府補貼部分直接抵繳個人當期繳費;抵繳後有餘額的,余額計入其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由各區政府承擔,市政府根據各區工作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四、補貼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人員,向戶籍所在村(社區)提出申請,並填寫《杭州市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補貼申請(確認)表》,由村(社區)初審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並公示,經所在區人口計生局確認後,將參保人員名單報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時上報杭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備案。
(二)符合條件的人員,在辦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時,應提交《杭州市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補貼申請(確認)表》。
(三)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後不再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
五、監督管理
對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實行補貼,是貫徹落實中發〔2006〕22號文件精神的具體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加強管理。財政部門要安排落實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養老保險補貼對象的個人賬戶登記工作;人口計生部門要做好養老保險補貼對象的資格確認、政策解釋、數據匯總工作。
六、其他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各縣(市)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補貼辦法。
附件:杭州市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補貼申請(確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