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
因為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組織,只有具有本村戶口的村民可以按規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宅基地上蓋房建屋。但是,宅基地不屬於村民私有財產,它不能作為遺產被子女繼承。作為非農戶口,就更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如果城鎮戶口的子女想要繼承的這塊農村宅基地僅
僅只是一塊宅基地,地上並無任何建築,那麼他們不單不能繼承,而且這塊宅基地還會被村裡合法收回。
但如果城鎮戶口子女想要繼承的這塊宅基地上是有建築的,那麼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其父母的私人財產,是可以被繼承的。
按照「宅隨地走」的原則
,城鎮戶口子女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後,自然而然的就獲得了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為是城市戶口,不是本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規定,繼承自父母的這處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鎮戶口子女可以一直居住,但是期間不能翻蓋,更不能重建,等到房屋倒塌消亡,或者拆除後,這塊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合法收回。
而且,即使是父子父女關系,想要繼承農村的房屋,也是需要辦理繼承手續的。
如果父母留有遺囑的,那這屬於遺囑繼承,辦理起來比較簡單,拿上遺囑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就行。
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如果還有其他合法的繼承人,那麼除了需要相關材料外,還必須有其他人放棄繼承該處住宅的簽字申明,然後按規定程序進行遺產公證證明。
B. 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法律分析:
戶口不在農村的,依然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的答復》
六、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明確規定,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的,可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C. 子女已經有了宅基地,還能夠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不能。
宅基地一個家庭只有一處,而且有面積規定。
宅基地屬於國家集體所有內,個人只有使用權容,沒有產權,所以,不能辦理繼承土地手續。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九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
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m2;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m2。
實施舊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 m2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D. 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房屋的人
1、子女
農村父母去世後,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佔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
2、親屬
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時候,他的近家門親屬,比如同輩兄弟們中的某個孩子,會以過繼,或者以頂門的方式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那麼老人去世後財產房子就由這個人來繼承了。老人沒有近家門親屬,也可由比較遠一點的親戚,在老人晚年的時候,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這個首先要徵得老人願意,也要經過村上同意後,才能搬到老人家里來與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後就由這個親戚,繼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財產了。老人沒有什麼家門和親戚的,一直獨自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顧的,去世後留下的房子會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產,會被村上就那樣一直放在那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 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子女能繼承嗎
法律分析:父母在農村的房屋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不能繼承。由於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不是該集體成員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戶口對於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而房屋屬於父母的財產,子女可以繼承。操作方式就是變賣房屋為現金進行財產繼承,宅基地歸還原農民集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F. 父母的宅基地其子女可以繼承並分配嗎
法律分析:宅基地歸農村集體所有,不得繼承。個人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此,不能按照家庭所有財產隨意分割。當事人父母依法使用的宅基地,由當事人父母依法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G. 出嫁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嗎
法律分析:根據最新規定,出嫁的女兒可以繼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繼承。2、不只是農村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具有城鎮戶籍的子女也可以繼承父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3、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發生繼承,只有在繼承農村房屋的同時對宅基地使用權同時發生繼承,遵循房地一體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H. 父母的宅基地子女可以繼承嗎
法律分析: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繼承農村的宅基地必須要有房屋為基礎,通過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夠獲得宅基地的繼承權利;宅基地只能繼承使用權,目前宅基地權利分為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類,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資格權只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才能獲得,而只有使用權能夠進行繼承。想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還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宅基地上必須要擁有房屋,如果宅基地上沒有房屋、或者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之後,這一類宅基地不允許繼承,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I. 父母的宅基地子女能不能繼承
父母的宅基地子女不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上附著的農作物收益是可以繼承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個人只享有其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J. 子女能不能繼承父輩的宅基地
一、子女對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1、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所繼承。
2、農村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但是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是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子女對宅基地上的房屋怎麼繼承
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3、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後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