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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子女名下的財產

發布時間:2022-04-21 11:59:07

❶ 父母遺產,但房產證在兒子名下,其他子女是否可以分割

父母口頭,證據有分房之意思嗎?
無,一般給有名字的人。除非不養老等重大過錯?

❷ 父母把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什麼影響

父母將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的缺點有:子女未經過父母同意將該房地產擅自出售且買家是以正常價格購買的,父母無法要求取消交易;子女因法律問題被法院查封房產;子女將房產設置抵押權;子女離婚,房產作為其夫妻共同財產被分割;子女死亡,房產作為遺產被劃分繼承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❸ 父母出資登記在孩子名下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那麼該不動產應視為其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❹ 父親出錢買車落在子女名下所有權歸誰

所有權歸子女,也就是落在誰的名下就歸誰,實際上這是一個贈予合同,當落戶完成後,贈予合同就生效了,那麼這台車就是父親贈予的,一旦生效父親就不能要回了。

❺ 父母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其他子女有繼承權嗎

盡管父母留有遺囑,登記是一個子女的名字,但是佔有大量的房產的前提下,其他子女享有均分的權利。

❻ 父母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有繼承權嗎

有時候人心經不起考驗,為了財產一家人爭個你死我活,到頭來卻空空如也,不但得不到錢財,還失去了親人。子女多的家庭,父母也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是偏向大的就是偏向小的,有時候兄弟姐妹之間因為父母的偏心而產生隔閡。關於父母的房產,如果父母在世的時候,房產是留給父母養老的,如果父母不在了,一般來說是由第一繼承人平均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跟子女,如果有留下遺囑的情況,是按照遺囑進行分配的。父母把房子登記到其中一名子女的名下,如果父母過世財產的分配會更為麻煩一些,如果父母把房子送給了這個子女,那房子就是這個子女的,跟其他人沒有關系。

三、沒有贈予的情況下,其他子女有繼承權。

如果不能證明房子已經送給這名子女了,那房產就還是父母的,其他子女一樣有繼承權。而且這種情況下繼承是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的,除了子女,父母以及配偶都有繼承權。所以房產歸誰主要還是看父母把房產定性為哪種。

❼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子女是該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該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一旦出於某種原因需要轉讓該房產或者是想用該房產抵押貸款等,都會遇到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❽ 父母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什麼風險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二、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於孩子,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父母如果想賣孩子名下房產套現也是不被允許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表示,這種可能性很小,因為物權法對不動產權有著明確的規定。

❾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購買的房產通常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但現實情況是很多夫妻婚後是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的,在這種情況下,要區分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一是在僅支付購房首付款時,要看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你父母的名下,那房產所有人屬於你父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登記在你的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則認為是父母對夫妻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登記在你們夫妻兩的名下,也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是在僅支付購房首付款時,看父母出資購房時是否明確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如果沒有明確的贈與自己子女意思表示,則認為屬於對夫妻的贈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明確是贈與自己的子女一方的,並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認為是其子女的贈與,是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三是如果父母支付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通常認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其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是登記在夫妻兩的名下,則認定為是對夫妻兩的贈與,該房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❿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出資一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配偶一方無權分割。
婚後父母的出資必須是全款出資,如果只是部分出資,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仍然不是子女的個人財產,而是夫妻共有財產。在父母全款出資的情況下,房產證必須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才算是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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