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再婚的時候繼子女已經成年,對他們的經濟付出還算是撫養嗎他們有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只要有正式結婚證書,子女就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和責任,另外婚前的親生子女也有贍養各自的親生父母的義務和責任。
㈡ 再婚時對方子女已成年但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有沒有繼承權。
你問:
再婚時對方子女已成年但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有沒有繼承權?
我答:
根據你說的情況可能沒有繼承權。因為你的情況我不十分清楚,所以只能說是可能。
你可以看一下下面援引自網路的信息。
繼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
概念
繼父母,是指母之後夫或父之後妻。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產生的原因,一是由於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結婚;二是由於父母離婚,父或母再行結婚。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或繼母。丈夫或妻子對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繼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於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親關系。
繼承問題
(一)繼子女的繼承權條件。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關系,只有在繼子女受到繼父母的扶養或扶助,經法律確認其形成了扶養關系時,繼子女才有繼承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系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二)在現實生活中,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關系相同,互有繼承權。2、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後,繼子女並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沒有盡過什麼贍養義務,沒有形成扶養關系,彼此之間也就不存在繼承權問題了。3、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子女的生活費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給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繼父母對繼子女盡了撫養、教育義務,而繼子女未對繼父母盡贍養義務。這種情況一般視為形成了扶養關系,但分配遺產時應根據情況適當減少其額。
(三)繼子女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不妨礙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雙方都有繼承權。
㈢ 再婚時繼子已成年,他還能繼承遺產嗎
回復:你繼父兒子的說法是不對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為第一繼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要注意的是,繼子女要與繼父母有撫養關系才能繼承。繼父的兒子與你母親沒有撫養關系,你母親再婚時他已成年,就無權繼承你母親的遺產。你母親去世沒有留下遺囑,就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你。所以你母親名下的遺產你繼父的兒子無權分割,也不會獲得法律支持。
㈣ 父母再婚子女已成年有無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成年的父母對孩子已經沒有撫養義務了,但成年子女對離異的親生父母仍然是有贍養義務的。如果已經成年的情況,父母再婚,對繼父母是沒有贍養義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㈤ 子女已成年後,父親再婚, 子女有法律義務贍養後母嗎
繼子女對未盡撫養義務的繼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繼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於生內父或生母再行容結婚,子女與繼母或繼父之間形成的關系。根據法律規定,繼父母和未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形成的是姻親關系,相互間並無權利義務關系。因此,未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對於繼子女主動承擔贍養扶助義務的行為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
㈥ 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是否有繼承權
法律分析:對繼父母盡到了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可以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㈦ 母親和繼父再婚時雙方子女都已成年,繼父去世,他的撫恤金是歸我母親一人所得還是母親和雙方子女平分
夫妻再婚時,雙方子女都成人了,沒有撫養關系的,一方死亡的撫恤金分割或遺產繼承時,分割與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已子女(偶子女沒有形成撫養關系不能參與)。雖然對撫恤金的分割在法律上尚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一般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㈧ 父親再婚,兒子已成年,兒子有贍養繼母的義務嗎
沒有,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僅限於親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成年後父親再婚娶的妻子,子女對其沒有贍養義務。
繼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於生父或生母再行結婚,子女與繼母或繼父之間形成的關系。根據法律規定,繼父母和未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形成的是姻親關系,相互間並無權利義務關系。
因此,未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對於繼子女主動承擔贍養扶助義務的行為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
那麼,從法律上分析,他們也就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關鍵是法律規定只有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有贍養義務。繼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已獨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
(3)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進行了撫養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8)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擴展閱讀
免除給付贍養費義務的情形
出現下面3種情況的時候可以不付贍養費: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被害子女自願贍養的,法律並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㈨ 形成繼父母關系子女已成年 繼子女可否繼承繼母的遺產
您好,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也包括「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理解不一:有的認為是特指在形成繼父母子女關系時未成年的子女,扶養關系特指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了撫養與被撫養的關系;有的認為是指對繼父母盡到了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包括形成繼父母子女關系時已經成年的繼子女。
扶養關系泛指家庭成員之間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顧、精神上的關愛,即包括長輩對晚輩親屬的撫養、平輩親屬之間的扶養、晚輩對長輩親屬的贍養三種具體形態。第十三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這個條文中的扶養,也是泛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所盡的扶助供養義務。
更重要的是,這個條文確立了繼承人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強調繼承人繼承權的合法性主要來自於其對被繼承人的特定貢獻,弱化其親屬身份特性。第十四條確立了繼承人以外的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扶養繼承關系。
從法律文化和公序良俗角度理解,再婚家庭的繼父母子女就是一家人,所有的情感恩怨都會被理解為家庭糾紛。現實社會,老年人再婚已經是一種很常見的社會現象。老人再婚以後,有些成年子女出於對自己父親或母親的親情,對繼父或者繼母也會盡贍養義務,甚至當成親生父母對待。
如果把有扶養義務的繼子女僅僅理解為形成了撫養與被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把成年繼子女排除在外,使得成年繼子女和繼父母不具有一家人的法律內涵,成年繼子女即使對於繼父母盡到了贍養義務,也只能被當成人外人對待,這就使原本不好融合的再婚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更加雪上加霜,會產生負面的社會效果,也有違公平的社會公序良俗。
㈩ 形成繼父母關系子女已成年 繼子女可否繼承繼
可以繼承。來
繼承法
第十條自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