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陪產假國家規定有哪些2020
2019年陪產假最新規定
假期時間
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內方陪產容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是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例如河南省。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制度各單位也都不盡相同,獎金福利不變。還有部分地區可將男性的陪產假轉到女方的產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政策規定
陪產假相關圖法定陪產假多少天?每個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都不盡相同。
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後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面的優待: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與獎勵:
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按此規定,則男方的護理假=15+5=20天了,具體怎麼樣,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查看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中優待獎勵與社會保障中具體法律條文
㈡ 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對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是,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根據媒體的統計,我國福建、廣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但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帶薪假期。
以深圳市為例,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療期間,其獨生子女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並且這20日的假期,是帶薪假期,不會影響到個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不過草案公布後,引起爭議,目前關於護理假的內容已刪去。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
第十五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依法負有贍養、扶養老年人義務的子女、配偶及其他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動和支持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按照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務:
(一)日間托養、助餐、助浴、助潔、助行、代繳代購等;
(二)居家護理、健康體檢、健康管理、醫療康復、安寧療護等;
(三)關懷訪視、心理咨詢、情緒疏導等;
(四)教育培訓、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閑養生等;
(五)安全指導、應急救助等;
(六)法律咨詢、識騙防騙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
第十七條 市、區民政部門應當會同財政等部門根據養老服務內容,制定社區養老公共服務目錄,明確服務種類、性質、內容和費用標准。
第十八條 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補貼和其他激勵措施引導、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完善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相互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專業化照護服務。
第十九條 區民政部門應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提供下列服務:
(一)家庭照護服務技能培訓;
(二)心理健康咨詢和干預服務;
(三)替代老年人家庭照護者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臨時或者短期照護。
第二十條 老年人家庭進行生活設施無障礙改造,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向社區基層組織提出申請,由街道辦事處匯總報送區民政部門審定後,按照下列方式給予資助:
(一)屬於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由區財政給予一定補貼;
(二)屬於特困老年人家庭的,由區財政給予全額資助。
前款具體辦法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社區高齡老年人巡訪制度,定期對高齡老年人的生活狀況進行上門巡訪或者電話巡訪。
第二十二條 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家政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委託相關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運營管理。
市、區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公建民營、提供場地、租金補貼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二十三條 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老舊住宅區的坡道、公廁、樓梯扶手、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無障礙改造。
㈢ 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究竟是怎麼回事
2020年6月30日,《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明確提出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這個消息一出,深圳市民對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呼聲就很高。這個《條例(草案)》一旦落實,那隻有一個子女並且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期間,其子女就能申請帶薪護理假,而且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獎等。廣大獨生子女應該是很希望這個條例能夠落實的,這樣在自己父母生病住院的時候就能申請到帶薪護理假,心無旁騖、一心一意照顧自己的父母,不用擔心請假被扣工資等等問題。
所以出台這個政策也是有必要的,雖然群眾的呼聲不一樣,但是如果政策得到實施,那老人就不會在生病的時候孤苦無依,老人是應該要得到這種關愛的。獨生子女壓力也會相應減輕,不會顧此失彼。
㈣ 現在父母親生病,獨生子女陪護有假期嗎
沒有陪護假,沒有這個說法
㈤ 2021年獨生子女護理假
㈥ 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哪些地方將要實施該政策
全國至少已有深圳、甘肅、福建、廣西等20個地區出台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規定;其中,雲南、西安等地也明確,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一定天數的護理假。
㈦ 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這樣的操作是否公平
深圳市在市人大常委會官網上公開徵求意見,60及以上的老年人在其住院護理期間,其獨生子女享有每年不超過20天的帶薪護理假。其實不僅僅是深圳,在全國多個地區都出台了類似的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這些條例除了假期長短不同外,有些地區還規定了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帶薪護理假的待遇。
㈧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財產和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㈨ 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能給空巢老人更多的關愛嗎
肯定能給這些老人更多的關愛。獨生子女的家庭老人在晚年的時候會比較孤單,夫妻兩個人在一起該說的話也都已經差不多說完了,雖然有共同話題但不會每天都聊天。他們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陪伴在自己的身邊,但因為兒女工作很忙這些老人不願意去打擾。
家中的老人在老了以後會非常沒有安全感,她們期待自己的兒女能回家陪自己吃一頓飯。深圳的節奏很快但老人也很重要,我們還是要抽出時間多陪伴這些空巢老人,讓他們感覺自己年輕的選擇沒有錯誤。
㈩ 獨生子女陪護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明確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於其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婚姻變化、分戶生活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或者物質幫助,或者要求老年人承擔其因婚姻、購置資產等原因形成的債務,老年人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