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年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2021年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從2016年國家推行二胎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部分都已經銷毀,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已經封存。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但是以前辦理的可以繼續使用,同時享受到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補貼,對於以前沒有辦理的現在不能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之前稱獨生子女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21年8月,為落實決定,鼓勵生育,暫停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太原市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前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申請人可以從網上辦事大廳自助列印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也可到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領取制式的光榮證。通過窗口辦理的,材料齊全即時辦結,現場發放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Ⅱ 獨生子女證2021年還能辦理嗎
現在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首先現在沒有設置辦獨生子好證的專職部門,也沒有那個部門可代辦。其次當時辦理獨生之女證需要夫妻雙方的志願申請書,要有採取獨生的措施證明。
這些現在是沒有責任機構負責辦理的,因此,在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同時享受到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補貼。
獨生子女證停辦注銷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自願生育子女的夫婦不再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和優惠政策。但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日期略有不同,在一些省份,截止日期是 2015年12月31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Ⅲ 2021年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您好,2021年不能辦獨生子女證,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律規定,明確的說明了從2016年開始國家就已經推行的二孩的政策,獨生子女的制度就已經取消了,所以並不能夠辦理相關的獨生子女證件。
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在現實生活當中,獨生子女主要指的就是一個家庭當中只有一個孩子,在以前獨生子女是可以辦相關的證明,並且享受到相關的優惠政策的。但是目前我們國家推行二胎政策,所以就不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件了。
【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Ⅳ 獨生子女證2020年還能辦理嗎
獨生子女證2020年不能辦了。從2016年起我國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今後,即使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也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但在2016年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且子女在十四周歲以下的,可及時到當地計生部門補辦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Ⅳ 獨生子女證2022年還能辦嗎
【法律分析】
由於我國的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實施,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具體當地有沒有截止時間需要咨詢當地計生部門。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Ⅵ 2021年獨生子女證還能辦理嗎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國宣告進入「二孩時代」,代表著我國「兩孩生育政策」開始實施,一對夫妻允許生育兩個子女。如今進入2021年,兩孩政策已經實施了這么久,不少農村的朋友依然疑惑,獨生子女證還有什麼作用?2021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如果找不到了,還能給補辦嗎?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關於獨生子女證的相關問題吧!
2021年的國情與當年實施計劃生育時相比,已經有了本質的不同,過去對生育問題管理得非常嚴格,我的鄰居曾經是某小學的校長,為了能要個兒子,因為超生而被開除了公職,直接回家吃起來「三頓」。
那時候國家倡導的是「一孩生育政策」,並頒發獨生子女證,還能因為「獨生子女」而領取一定的獎金,只是農村的「獨生子女證」並沒有城裡的「獨生子女證」享受的待遇高,但同樣是「光榮證」之一,待遇不少。2021年要如何看待獨生子女證呢?咱接著說??
一、獨生子女證能起什麼作用?
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從辦理此證開始直到女兒年滿十四周歲,每年都能領取六十元的獎勵基金;有條件上幼兒園的子女,能獲得一定的補助,同時在年滿十八周歲以前的醫葯費,也能獲得一定的補助;擁有了獨生子女證,父母在退休時(男六十歲,女五十五歲)可以一次性享受到不低於一千元的獎勵基金;父母有優先辦理養老保險並可享受宅基地申請優待。
二、獨生子女證找不到了怎麼辦?
在農村,過去有些農民朋友對獨生子女證了解不夠,因此並沒有把它當回事,所以經常有農民朋友發生丟失證件的事情,出現這種情況也不必慌張,只要在村委開具一份證明材料,也就是介紹信,加蓋上村委公章,同時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以及父母雙人照片等相關材料,到發證的單位(當地計生委)進行補辦就可以了。值得注意的是在補辦證件時均需要復印件,同時申請中需要說明補辦的原因。
三、2021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在過去《獨生子女證》是獨生子女家庭可以辦理的證件,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放開,獨生子女證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已被取消,因此2021年總體來講,是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當然也有特殊情況。
獨生子女證的停辦,不會影響已經辦理了的獨生子女證的政策使用以及所該享受的待遇,直至最終用盡它的作用為止。2021年僅有一種情況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那就是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並且僅有一個孩子,一直未領取該證,可以申請補辦,並享受所有該證待遇。
四、農村無法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情況
有些情況雖然明知是「獨生子女」,但卻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證:
1、在有了一個孩子的基礎上,又要了第二個孩子的家庭;
2、子、女在國內,而父母身在國外的;
3、沒有結婚,卻有了孩子,即便是獨生子女,也不能申領;
4、單身收養的孩子,不能辦理獨生子證;
5、孩子已不在人世,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證;
6、半路夫妻只養育一個孩子,或者雙方都有個由「上個家庭」帶來的孩子,但兩人還想要個孩子。
結束語
獨生子女證的用處還是很多的,盡管如今已經取消了該證的辦理,但國家依然在維護著過去《獨生子證》所擁有的待遇政策,依然每年都能領到獎勵基金,父母退休後的獎勵基金照樣發放。如果獨生子女證丟失,可以攜帶相關證明資料到計生委申請辦理。2021年,已經擁有獨生子女證的農民朋友,該證待遇不便,因此證件作用依然很大。
國家的政策符合全民利益,既然已經實施的政策不會朝令夕改,因此大家不要擔心,如今生活條件好了,國家也興盛強大了,國家更注重全民的利益不受損害,你覺著呢?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Ⅶ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還能辦嗎
法律分析:現在不能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了, 因為在根據我們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律規定,明確的說明了從2016年開始國家就已經推行的二孩的政策,獨生子女的制度就已經取消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Ⅷ 現在的獨生子女證還能補辦嗎
符合條件的現在還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符合計劃生育的夫妻雙方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