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在南京戶口問題,父母投靠兒女
申辦條件復:
在南京購買成制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達到60平方米。 每遞增20平方米。 一套住房五年內享受一次購房落戶政策(原房主的戶口必須遷出)。
申辦對象: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直系親屬。
辦理人數,直系親屬只能是一人
申報證明材料: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子女及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流程:申請人具備上述申請證明材料後,經分、縣局批准後,通知申請人領取准遷手續。
Ⅱ 南京投靠落戶辦理條件有哪些
南京投靠落戶 辦理條件
一、夫妻城鎮投靠要求:
配偶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本人或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父母投靠城鎮成年子女要求符合以下條件:
1.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並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3.且遷入後該住所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以下兩個條件符合其一:
1.父母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2.父母在本市城鎮無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但均為本市集體戶的。
四、投靠配偶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配偶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配偶的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五、父母投靠農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子女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
3.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4.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農村父母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父母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父母的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注意事項
1.可以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處、單位所在集體戶或申請人單位所在的省、市、區級人才服務中心落戶,並提交相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同意落戶意見書、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或人才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意見書。
2.落戶直系親屬處,還需提交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和家庭關系證明。
3.無上述落戶條件的,可以在就業地社區戶落戶。
4.上傳申請書時,請在申請書上手寫個人簽名,機打等非手寫簽名視為無效申請。
Ⅲ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在南京需要什麼條件
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並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且遷入後該住所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5、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養老待遇證明或退休金領取機構出具的經蓋章確認的退休金證明。
Ⅳ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如下:
1、父母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身邊無子女;
2、共同生活為條件,該產權房包含: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籍地是指經公安機關登記的,載明於居民戶口本和身份證的戶口所在地。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和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即應由戶主、親屬、撫養人等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戶口遷移進行相應變更。
戶口遷移的常見情形包括:戶口由外省市遷入、戶口遷出、戶口區域內遷移等。
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公民的戶口登記項目中公民職業、服務處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狀況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或出現差錯以後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進行變更更正登記。辦理戶口登記事項變更一般需要出示相關證明材料,並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核。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Ⅳ 子女投靠父母的戶口問題
戶口性質本來就帶有歧視性,為什麼要分為城鎮跟農村?江蘇2003年起就已經改製成為居民專戶口,不管你是南京還屬是農村都一樣,看你這種情況以安徽的戶籍制度來說應該是「非農業」戶口,也就是城鎮戶口,具體的可以看看你回家落戶時的遷移證上有木有這一欄!
Ⅵ 子女投靠父親,落戶南京
只要有位置接收應該可以遷,可能要出錢,在公安局辦理
Ⅶ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如何遷移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將申報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2、由民警填專寫《戶口審批呈屬報表》後交戶政內勤審核完畢後交戶政所長審批。
3、內部審批:派出所報《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審核→戶政管理處戶口審批科審核→分管處長審批。(不屬公示內容)
4、戶政管理處將審批完畢的《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後的《准予遷入證明》或未批準的情況反饋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下發派出所後通知申請人。
Ⅷ 父母戶口可隨子女遷入南京嗎
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准遷)戶口手續: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准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1、「三投靠」人員「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戶口准遷證》。2、工作調動人員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准遷證》。
Ⅸ 子女投靠父母 戶口遷移具體流程
你說這種情況是絕對夠條件辦理戶口遷移的,戶籍管理規定因投靠本市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可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入戶人提供本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