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別人家養女,親生父親去世,我要不要去送葬對此你怎麼看
我是別人家養女,今年36歲。
36年前的一個寒冷的冬天,我的親生父親重男輕女思想嚴重,為了要生一個弟弟,狠心地將3個月大的我丟棄在鄰村的村口路邊。
這時一位去趕集做買賣的姓楊男人,也就是我現在的養父看到村口路邊有嬰兒啼哭,於是他快步走過去把那個嬰兒抱回家。他還說:「誰家的父母這么缺德,這么小的嬰兒也敢拋棄!?」那嬰兒便是我。養父家裡還有一個比我大兩歲的男孩,後來我叫他哥哥。
以上是楊女士的口述。我個人認為要去送葬的。你的親生父母雖然生了你給了你生命,但是他們卻無法養你。為了要生個男孩狠心地將你丟棄在鄰村村口。
等你8歲時,你原本可以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可是你親生父親又一次讓你傷心,他不願意接你回去。從這以後,父女關系一直處於冷淡狀態。親生父親甚至不希望再見到你。
父女關系如此冷漠確實讓人心寒。但是,話又要說回來,親生父親不管對你怎樣,你總是他生的,感恩之心總是要有的。親生父親做錯了,沒有把你接回去。你不能再做錯了,去送你親生父親最後一程吧。
② 如果子女死了。父母怎樣可以不去為子女收屍。
這個無所謂,反正你已經死了,屍體是不是回來了也不知道。
如果想安心一點,就在死的時候身上帶上遺書,請求社會處理,不要告知家人。
③ 親生父母對自己的子女不好,說明什麼
有的父母,天生自私自利,對於孩子確實不聞不問不管。
有的父母天生比較版原則性,不是對孩子不好,權而是對孩子嚴厲,希望孩子能好。
再就是有的孩子天生比較皮比較鬧,不打不聽話啊。
你可以試試問問父母,(老爸老媽,你們是不是不喜歡我做你們的孩子啊。),當然是開玩笑說。然後看他們的反應和回答的話。
後面你就可以說出自己的感受啊,然後再溝通。
④ 有句話說的大概意思是 父母活著 子女不遠行 那句話是什麼啊
「父母在,不遠游,遊必有方。」這句話的意思是子女應奉養並孝順父母,但又不反對一個人在有了正當明確的目標時外出奮斗。
⑤ 為什麼人能承受父母去世而不能承受子女去世呢
每個人的生命里程都是單行道,沒有往返。我們從出生的第一聲啼哭開始,就在向未來的某一天的撒手人寰行進。所以,我們都主動或者被動地接受了一個事實:是個人,就要面對死亡。
不管是人還是動物、植物,老去,死去,這是自然規律;但是正在生長的、蓬勃的生命突然被折斷、早夭,那就是災難!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父母給與的生命突然夭亡,等於是父母自己身體被活生生剜去了一大部分,而依然殘存的,自然會痛苦萬分!
⑥ 現行法律是否有規定說父母去世子女必須要回家送葬的
那必須沒有
要是繼承遺囑方面的事情 法律有相關規定
下葬沒有
⑦ 父母去死了,子女互不來往不告訴對方犯法嗎
不犯法。因為,小時候兄弟姐妹,長大各鄉里。但是,父母去世應當通知不在身邊子女回家處理喪事。否則,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知情權和繼承權,到時候就犯法了。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⑧ 為什麼跟親身父母都不能說自己的心裡話,她們會覺得自己的孩子不正常。自己有精神寄託了,不去找他們
父母和孩子之間是有代溝的,有的時候他們真的很難接受,現在很多新興的事物,所以也不能夠單方面的去埋怨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