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獨生子女分錢是否享受雙份
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徵收,獨生子女得到的補償費,不會是雙份的,而是有相關明文文件規定來進行補償的。
一、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用分為三種,分別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徵收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准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①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二、土地徵收遵循原則: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2、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3、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的原則;
⑵ 獨生子女能分集體財產的幾分
這要根據集體分配財產時的規定來決定。
如果沒有特別規定,那就按照人頭來分配,因為大家都是平等的。
⑶ 獨生子女結婚後的問題,戶口問題,分錢問題,感謝法律人士多給意見啊!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你的老婆和孩子肯定要分到錢的,婚生孩子隨父親或者隨母親姓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是錯誤的。
《物權法》第六十三條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
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可以先到鎮政府相關單位把問題反映,請求處理,不行才進行訴訟。當然,如你所說的問題完全可以勝訴的。
⑷ 獨生子女戶在分配財產時是不是應該多分一份份額
私人分沒有,分配農村集體利益的時候,有些地方有這政策
⑸ 急求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1人份額的範文
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的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以下簡稱「增加一人份額」)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與穩定和諧的原則;
(二)遵守《條例》的原則;
(三)尊重民意與實施監管相結合的原則;
(四)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以及其他農村經濟合作組織。
本辦法所稱農村居民是指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民:
(一)戶口登記在農村村民委員會且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成建制地變更為城鎮居民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尚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
第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的范圍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集體所有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收益補償費及集體其他收益。
村民委員會轉制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轉制為居民小組及其他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將原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投資經營,對投資經營所得進行分配時,適用「增加一人份額」的分配規定。
第五條 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的夫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為農村居民;
(二)持合法有效的《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
第六條 兩代及兩代以上均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並領取《光榮證》後,一同居住的,分別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
第七條 獨生子女父母終身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
第八條 特殊獨生子女父母,按下列標准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
(一)單方持有有效的《光榮證》,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的二分之一。
(二)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獨生子女父母喪偶未再生育的,終身全額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
(三)獨生子女父母離異未再婚或再婚未再生育的,享有子女撫養權並直接撫養子女一方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的三分之二;另一方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的三分之一。
(四)夫妻戶口不在同一村民小組的,由其自願選擇在男方或女方村民小組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另一地不重復享受。
(五)夫妻一方為農村居民的,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的二分之一。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增加一人份額」的規定:
(一)夫妻雙方均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人民團體的正式工作人員,戶口為農村居民的;
(二)夫妻雙方均在企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且享受了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戶口為農村居民的;
(三)在城鎮購買住房連續居住3年以上,但未把戶口遷入居民委員會,戶口為農村居民的;
(四)既有村民委員會的戶口也有居民委員會的戶口;
(五)違法生育或違法收養後子女達2個以上,因死亡、失蹤等原因,現只存活一個子女的。
第十條 享受「增加一人份額」待遇後再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的,原已享受「增加一人份額」的待遇以貨幣形式全部退還。不主動退還的,由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協同原發放單位追繳。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民政、移民、林業、農業、農經、人口計生等部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過程中,應當按照各自職能,認真落實「增加一人份額」規定的執行監管措施。
(一)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條例》精神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增加一人份額」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明確分管領導,將其納入民生工程重要內容。
(二)國土資源部門在撥付征地拆遷補償費時,應將征地拆遷所在地「增加一人份額」的規定,納入征地拆遷項目補償協議內容,或以其他方式督促落實「增加一人份額」的規定。
(三)民政部門應當指導各地把「增加一人份額」的規定列為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的內容。
(四)移民部門在實施移民避險搬遷安置項目時,對獨生子女移民戶按照「增加一人份額」的標准發放避險搬遷安置補助費。
(五)林業、農業、農經等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增加一人份額」規定的監管,確保「增加一人份額」規定的落實。
(六)各級人口計生領導小組應將「增加一人份額」的落實情況納入人口計生工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
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應享受本辦法「增加一人份額」待遇而未享受的,可提供法律援助支持獨生子女父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對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司法保障職能作用,切實依法保護獨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增加一人份額」的規定實行部門指導,鄉(鎮)、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村居民小組落實責任制。
(一)村級「增加一人份額」分配方案須報所在鄉鎮備查。
(二)組級「增加一人份額」分配方案由所在村(社區)委員會督促落實,並報所在鄉鎮備查。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下發之日起三十日後施行,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⑹ 獨生子女戶在分配集體利益時可否分雙份
可以的,國家分配法第三條地28例明確寫明,獨生子女家庭有分配雙份集體利益的權利
⑺ 獨生子女集體利益分配政策
你應該在法律的分類上提問不過我想應該把握挺大的吧 新年快樂 加油!
⑻ 獨生子女遺產繼承順序及分配
法律分析:1、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3、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後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4、別外,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喪偶的女婿與岳父母之間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因此,《繼承法》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遺產的前提條件。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⑼ 2021年獨生子女證是否享受組集團財產多分配一個人
摘要 想要領取相關的補貼津貼,首先要領取相關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樣才能領取相關的父母獎勵金,而對於獨生子女的津貼獎勵每個省份都會有所不同,一般補貼的方式以及補貼金額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滿55歲、男方年滿60歲,這樣就可以一次性領取1000元以上的補貼金。
⑽ 獨生子女在集體分配上要受鄉規民約約束嗎
既然是鄉規民約,那麼對所有鄉民都是有約束力的,不可能因為你是獨生子女,就有什麼特權。
不過,如果有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對獨生子女有特殊照顧,那麼自然比鄉規民約更加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