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父母對生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養子女對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那麼就代表著養子女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不需要承擔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B. 被收養子女對親生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養子女與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養子女對生父母沒有法定贍養義務。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C. 孩子被收養後親生父母還可以要求他們盡贍養義務嗎
法律分析:孩子被收養後,他與生父母之間的關系就已經消除,對生父母不再承擔贍養義務。親生父母不可以要求他們盡贍養義務。但是現實中,會有子女顧及血緣關系,對親生父母予以照顧,這是道義上的事情,不關乎法律,如果子女不對其進行贍養,親生父母也不能起訴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D. 養子女對親生父母是不是無贍養義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養家庭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就可以視為收養關系成立。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可以不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當然,法律不禁止你自願對生父母盡義務。
如果收養家庭沒有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則收養關系在法律上並沒有被正式認可,女孩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沒有消除。因此從法律角度說,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應當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但與此同時,《婚姻法》第44條明確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因此,被遺棄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屬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遺棄罪」要求法院追究親生父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
2、除非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如:父母殺害子女,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虐待、遺棄子女等。
3、贍養父母方式可自行協商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定期支付贍養費、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葯費、手術費、住院費等。
4、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E. 被收養子女是否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
被收養子女沒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說只要收養關系成立,被收養的子女就不需要對親生父母承擔贍養義務,而只需對養父母承擔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F. 我是養父母養大的,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嗎
有。是從道德層面講。對生身父母報生身之恩和對養育父母報養育之恩是一樣的。沒有養育父母就沒有你22年的生命,沒有生身父母你22年的生命又從何而來呢?生養父母應一樣對待。
G. 母親生而未養,子女又養父母養大,老了子女有義務贍養生母
親生母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作為子女也沒有義務去贍養生母,可以直接拒絕去醫院照顧生母,只要子女覺得心裡過意得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