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與子女之間關系自己能解除嗎
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會因離婚解除。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我國刑法規定了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❷ 孩子對什麼都沒有感情怎麼辦
她說沒感情就真的沒感情么? 見過沒感情的人是什麼樣子么?沒感情的人甚至沒有心情沒有必要去對其他人說,他們漠視一切,連自己都漠視,都不在乎。沒感情的人不用多久就會想自殺,對他們而言生活中的任何事情都無法觸動他,沒有活著的必要。你覺得你孩子是這樣么?顯然不是。 16不過是一個人心理轉變的期間,你想想你16的時候再做什麼,你那時候什麼日子,你孩子現在什麼日子。 我16的時候不也和你女兒一樣的情況。 到了這個年齡的孩子都是的,叛逆、胡思亂想。總覺得這個世界上沒一個人能了解自己,覺得自己最孤獨。覺得不受重視,覺得自己的能力沒被發現。都怪父母、都怪社會、都怪國家、都怪社會。。。。。。這個階段的孩子你和她說什麼都沒有用,因為她自己內心深處有一個自己的想法,任何說的東西她都不理,就算是她聽進去的她潛在的叛逆也會專門和你對著干,不管結果如何,都會怨天尤人,都把責任推在別人的身上。因為她沒吃過苦,她學不會什麼叫體諒,學不會什麼叫付出和回報。 偏偏在這個階段,每個青少年都對新鮮的事物感興趣。而我國的教育就不用再多做鄙視了,填鴨式教育,全世界最累的學生就是中國學生。中國孩子中天才不少,有奇思妙想的也不少,但是長大之後你會發現雜一個像外國那樣敢想敢做的都沒有,就是在小學、中學的時候就已經全給扼殺掉了。孩子在學校里找不到樂趣,她自然就不會喜歡學校,就不會喜歡學習。你女兒說什麼不喜歡這個學校、或者說學校不好、老師不好、同學不好不過是一個理由,一個表達自己不滿的一個借口。 如果沒說錯,你女兒的朋友絕對很少,說的深入點,能和你女兒交心的朋友很少。在學校不合群,有可能是不屑,看不起別人,覺得別人不能理解自己,不是和自己一個檔次的。也有可能是不受重視,覺得別人不關注自己是別人的不對,自己也不主動和別人說,就等別人遷就自己。而喜歡上網、上學遲到,最大的可能就是你對她的太遷就,讓她覺得,這樣下去也不錯,反正遲到也沒關系,反正現在這個樣子也沒人會怪你,錯都是別人的。你還不能說她什麼,你要是一動手,一罵她,她還會覺得你不喜歡她,會覺得你們不好,直接就忘掉了你們對她16年的養育之恩做出一些離奇的事情,離家出走的多數都是這個年齡段的人。 說真的,你孩子跟我之前真的好像。以前喜歡畫畫,後來覺得自己沒有什麼興趣愛好。然後也是遲到、不愛學習、不和人交流、對任何事物都很冷淡,後來自己出去工作了一次,就知道了父母的不容易,自己的不孝順。這個除了你們和她慢慢溝通,真的沒辦法,等她長大了才能明白父母的艱辛。你女兒在這個青春期,心理波動很大,你只能相信你女兒,相信你之前的教育成功,相信你們夫妻的DNF遺傳。要掌握好度,不能太放從她,也不能太約束她,說的容易做的難啊,這個期間孩子的內心實在敏感,任何事情她都會胡思亂想。只要在這個階段,不讓她犯什麼大錯,等到了成年之後,心理成熟了,就都懂事了。 順便一說,不要以為自己的猜測就是孩子的所想,我就不敢說我的感想就一定和她的內心世界一樣。豐富的感情並非一定要從表情上體現,所以不要你的孩子太早就下結論,有時候你的結論被她聽到,她就直接變成你說的結論了,然後報復性的會覺得自己是如你所願的。 藝術這東西不是你逼著,她就能學,不是有豐富感情,就能學好。那麼多學藝術的,有幾個學出本事的?為什麼?因為很多並非自己所願,學的東西不是自己所愛的,所以他們學的不開心,不願意學,自然就不會用心,也就學不好。你女兒與其說需要培養豐富感情,我看最需要的不過是一個目標,而藝術什麼的,不過是你們自以為是給孩子強加上去的。我小時候因為一時興起就臨摹過幾幅畫,我媽看到了就覺得我有這方面天賦,老師看了覺得我確實畫的不錯就說值得培養。小時候沒有自己的想法,老師家長說什麼就做什麼,家裡就覺得我喜歡,長大之後對畫畫一點興趣都沒有,家裡逼著學也不願意去碰。 平時偶爾和你女兒聊聊天,說點心裡話,拉近批次間的心理距離,讓她覺得你們是可以交心的人,不單單是父母關系,也能是最好的朋友。有些事情也問問你女兒的意思,讓她知道你們也尊重她的意見,她也是家裡的一員,她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節假日了就和她一起多出去走走瞧瞧,平時自己沒時間就算了,有時間的時候就別讓她覺得自己被忽視,要讓她知道,除了上網還可以有其他更好玩的事情,開心的孩子才是會想著未來的孩子。
❸ 父母特別恩愛的家庭,子女一定過得好嗎
父母特別恩愛的家庭,不管這對父母對自己的孩子是怎樣的,我覺得孩子的生活體驗,都會比那些父母關系冷漠的家庭生活的孩子要好。因為孩子從小的成長環境都是溫馨的,不需要去面臨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父母吵架打架,家庭關系僵硬冷漠之類的,這對孩子來說,總歸是對成長有影響的。
我爸媽是青梅竹馬,對方的初戀,兩個人很恩愛。我從小就跟人說,不管我爸媽怎麼樣,不管我和他們怎麼疏遠,在這方面,我對他們總是感恩的。我感恩於他們給了我一個穩定的家庭,不用去操心父母的關系和家庭會破裂等等一系列悲劇性問題。
我有個朋友,隔壁鄰居的那種。他爸媽是相親結的婚,生了她之後,爸爸就一直在外地工作,媽媽是個醫生,工作很忙,很少有時間照顧她,平時都是阿姨給做飯吃。小時候我們關系特別好,她就經常來我家蹭飯,有一次我們兩一塊兒睡覺,她跟我說她真的很羨慕我,就因為我父母的關系很好,家庭看上去很穩定。那個時候我身在福中不知福,經常跟他抱怨父母跟自己的關系,然後得到了「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我無所謂」的回應。
我和她都是屬於跟爺爺奶奶比較親的那種孩子,我是因為爸媽的工作問題,聚少離多善生了隔閡,但是她就只是覺得跟爺爺奶奶在一起比較溫暖,下意識的在尋找一個家的溫馨的感覺。但是爺爺奶奶對我們再好,跟父母總也是不一樣的,這兩者在孩子的成長環境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孩子得到的愛也不同。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很恩愛,那對孩子來說一定是一件幸事,這是我在生活中得到的例子。
❹ 成年子女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嗎法律允許嗎
法律不允許。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系不能自認而解除。
我國關於自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第一款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分關系的案件除外。」該款明確規定有關身份關系的案件追求客觀真實而不適用自認。
目前我國《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繼絕父子關系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4)子女會妨父母感情嗎擴展閱讀
第一、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最近的直系血親,是自然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的,因死亡而消滅。
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由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因血親聯系而存在的,因此,除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終止外,不能人為的解除。
即使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更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是法律規定有一種除外情況,即子女在未成年階段依法被他人收養。我國《收養法》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目前我國《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繼絕父子關系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第三、不能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決定的。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是法定的義務;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
即使親生父母和子女「斷絕父子關系」,如果該子女是未成年子女或是婚姻法中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不能被免除的。同樣,成年子女以與親生父母「斷絕關系」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也是沒有根據的,贍養父母作為子女的法定義務不能因為所謂的「斷絕關系"而被免除。
綜上所述,親生父母和子女「斷絕父子關系"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因為「斷絕關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或是子女不承擔贍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或贍養費。同時若子女不孝,父母不希望遺產由其繼承,也可通過遺囑的方式進行處理。
相對地,若父母未盡到撫養的義務,遺棄子女,依據公平正義的法律原則,也可以減輕甚至免除子女的贍養之責。
❺ 父母感情出問題甚至要離婚,作為子女你會怎麼做
我會選擇盡量去了解他們之間的問題,做好兩者之間的溝通,比如,轉移話題。比如,調節氣氛等等,彌補他們之間感情的裂痕。
❻ 父母應該干涉兒女感情嗎
首先,你的這個問題可以直接回答你:父母不應該干涉兒女的感情!這個是肯定的,估計你提這個問題也就是要這個肯定的答案。
但是在父母對待兒女個人感情這個問題上,不能一概而論,情況也較復雜,如果是兒女自己找的對象,對方人品素質和個人修養各方面都很好的話,我認為沒有哪對父母會反對兒女的這段感情,一般父母反對的都是覺得對方在某些方面存在問題而且是重大問題而兒女卻沒發現或視而不見或受對方蒙蔽而看不見,擔心兒女入坑或上當受騙,更擔心兒女以後一生的幸福,這種情況下父母給出的建議是要引起做兒女的重視的,要相信父母的眼光和看問題的能力一定比我們當事人強,更要相信一點,父母在兒女戀愛婚姻這個問題上是永遠不會害子女的,有時看同一個人,站的位置和角度不同,可能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是有道理的.總之我對父母干預兒女感情這件事上,我的建議是,要重視父母的意見,但要有自己的判斷和主見,如果父母意見是對的就要聽從,如果是錯的,要跟父母溝通做好思想工作,如果不能一時判斷父母的意見是對是錯,不妨先緩緩,看事情的進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❼ 在美國,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之間的關繫到底是怎麼樣的
有時候看美國朋友對待孩子的教育方式,更像是對待一個小實習生,往高端版點說,是像對待權一個實習期公民。因為在他們眼裡,孩子無論多小,首先都是一個在人格上與自己平等的人,所以享有基本的人權,然後是一個還不清楚社會規則,尚未具有獨立判斷力的實習期公民,所以需要在他們的監護之下慢慢訓練掌握社會規則和履行社會義務。最終在父母指導下,在生活實習中,慢慢成長為一個獨立思考的公民。因為這樣的教育目標設定,父母是鼓勵孩子自我思考和做出判斷決定的。因為不斷練習,才是掌握規則和學會思考最快的途徑。通常十八歲後,孩子們已經有了足夠的經驗去做出自己的判斷了。但這里有個先決條件,就是在美國,從家庭到學校再到社會,與人相處的規則邊界是非常清晰明確穩定的。
❽ 父母離婚後,孩子怎麼平衡兩邊的感情
不知道怎麼去平衡,但是我會偏於父親。因為在父母分居後,父親給我的照顧並不親來的多。知道他們可能分居,有的時候他們各有各的難處。但是這些難處都不可能強加在孩子身上。孩子做錯了什麼,還要想著怎樣去平衡父母雙方的感情。在這個階段誰給的照顧多,當然就會選擇誰了。
以德報怨。以什麼來報德呢?你選擇一個人出去瀟瀟灑灑闖盪世界的時候,還是想一想怎麼加強一下聯系孩子情感而不是問孩子怎麼不和自己親近。
❾ 父母與子女可以依法解除父母與子女關系嗎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故父母與子女關系並不會因離婚解除。我國刑法規定了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❿ 父母愛子女總是會大過愛自己,邱曉霞為不拖累女兒被騙,反映了什麼問題
無論父母身處何種境地總會優先考慮子女的需求和利益,在此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幺蛾子”。子女要做的不是橫加指責,而是和邱東娜一樣陪著母親解決問題,可很少有人能做到這一點。
父母對子女的愛總是大過自己,並且大多數情況下是無償的,但作為子女不能認為父母的愛理所應當。我們應該給予正面反饋,要主動感受點點滴滴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