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問題
可以投靠。不過要你父親滿60周歲,你母親滿55周歲。要你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內,身份證原件,你容跟你父母的親子證明(你父母那裡辦)。你廈門島內有戶口,那就不用房產證。要是島外的,那就一定要房產證。思明的在思明辦,湖裡區的在市政服務中心辦。
2. 超生小孩掛靠在親戚戶口,想遷回跟隨父母戶口,要怎樣做
到計生部門投案自首,繳納社會撫養費。孩子的戶口掛在其他人的家庭里,要辦理親子鑒定,憑這些單據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一,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超生的孩子是當事人的孩子(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等)。
和親戚達成一致的意見,否則,視為是親戚收養的孩子,當事人在對方無過錯的情況下,不能主張要回孩子。
收養不能抹除當事人超生的事實,申報孩子的戶口,還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
當事人可提供對方明知當事人是超生,而收養的事實,如果此條成立,收養行為至始無效。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
根據戶籍管來理規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的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辦理遷戶業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5. 孩子是超生的當時把戶口按在別人的名下,現在想按在親生父母名下,需要哪些手續
如果對方是通過合法手續,收養當事人的超生子女的,對方如果不同意的前提下,是很難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的;當事人應和對方協商解決; 如果對方與孩子不存在親子關系,戶口只是掛靠關系的或者經過協商對方同意歸還孩子的撫養權的: 1,當事人夫妻雙方應先去當地的正規醫院出具親子鑒定證明; 2,由孩子的收養人及當事人夫妻雙方各自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去戶口遷出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6. 父母戶口遷往廈門,子女戶口投靠父母落戶廈門了。子女成年後戶口會是哪裡那父母離異的話又是怎樣
申辦條件: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島外人員投靠島內子女戶口遷移參照上述條件。 申辦材料: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辦理程序: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辦理時限:本市島外戶口移入島內,派出所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核准工作;市外 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7. 填報積分落戶時擬隨遷子女個數這個怎麼填寫
以廈門為例子:
超生子女數一欄不為0的,隨遷子女數固定為0不能更改,即有超生子女只能讓主調辦理人一人進行深戶申請,不能同時隨遷小孩。您的兩個小孩需要您辦好深戶之後,在深圳您落戶所在區的公安部門再進行小孩隨遷。
當跨片區志願錄取工作結束後,所有未能派入跨片區志願的學生,將按積分由高到低,進入備選志願派位錄取工作。備選志願填報錄取規則與主片區志願相同。
若您填報的所有備選志願均無剩餘學位,沒被任何學校錄取,則等待備選志願錄取完後若還有剩餘學位,您願意服從調劑,則系統按積分由高到低進行調劑錄取,即完成錄取工作。若您不願意服從調劑或調劑到您時無剩餘學位,則派位結束,您無法被任何學校錄取。
填報積分落戶時擬隨遷子女溫馨提示
1、請家長依據居住地、積分排名情況、學校剩餘學位數綜合考量,不盲目跟風,避免志願扎堆現象。
2、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排名依次按以下項目進行同分排序:購房、居住年限、社保年限。
3、建議您根據主片區情況填報志願,切忌填寫您沒有意向就讀的學校,否則一旦被志願學校錄取,不得更改錄取結果。
4、7月24日前將完成所有積分入學志願錄取工作,並在i廈門網站(您報名的網站)公布。學生最終錄取的學校可能離您目前的居住地較遠,為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建議家長在開學前將暫(居)住地遷到錄取學校附近。
5、若均未被區內任何學校錄取,請盡快回原戶籍地就學。
8. 超生小孩掛靠在親戚戶口,想遷回跟隨父母戶口,要怎樣做啊
一,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超生的孩子是當事人的孩子(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等):
1,並且和親戚達成一致的意見,否則,視為是親戚收養的孩子,當事人在對方無過錯的情況下,不能主張要回孩子;
2,收養不能抹除當事人超生的事實,申報孩子的戶口,還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
3,當事人可提供對方明知當事人是超生,而收養的事實,如果此條成立,收養行為至始無效。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