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出錢購買的房子,寫的孩子的名字,可以收回嗎
我認為既然父母出錢購買的房子。寫的是孩子的名字,那就應該歸孩子所有。按法律上應該不能收回,但是也可以給孩子商量,如果孩子願意給你,你才可以要回。
Ⅱ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子是否還能要回來
贈與的房產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贈與的而房子是否已經做了產權變更登記,如果已經登記了,那麼贈與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贈與的房屋並未進行產權變更登記,那麼,雙方可以到公證機關辦理贈與撤銷手續。
不過如果受贈人存在下列情況的,房子即使做了產權變更登記也可以要回來: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Ⅲ 婚前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有權利要回嗎
如果婚前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是有權利要回來的,因為畢竟是婚前財產,是父母的財產,所以是有權利要回的。
Ⅳ 如果父母給子女出錢買房,房產證寫的是子女的名字,父母還有權要回嗎
您好,需要區分出錢的原因,如果是借款有權要回錢款。如果是贈與,一旦贈與完成,不能要回。
Ⅳ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贈與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履行,贈與方能否撤銷贈與(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一節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夫妻之間贈與房產可以撤銷。(二)贈與一方將其個人所有房產約定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辦理房產的加名登記,如果贈與協議經過了公證是不可以撤銷的,如果沒有經過公證,是可以撤銷的。三、已經將一方個人財產變更為另一方個人名下房屋的性質,離婚時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除非受贈方侵害了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才可以考慮撤銷贈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Ⅵ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的房子 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 父母能收回嗎
父母出錢給女子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屋的所有權就是屬於女子的,父母是不能收回的。但是如果父母能夠證明房款是自己支付的,可以要求女子向其支付房款。
Ⅶ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的房子 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 父母能收回嗎
父母想要收回房子,必須要證明自己有權收回這個房子。父母給子女購買房屋,並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法律是認為是對子女的贈與,贈與行為已經交付的不能夠隨意反悔。
Ⅷ 父母贈送房子給子女想收回要怎麼做
父母把房子贈送給子女以後,可以跟他們商量看是否能把房屋回收回去
Ⅸ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房產證戶主是子女名字,子女成年後父母能通過法律途徑要回房子嗎
是可以的,當初購買房子都是父母出錢買的,父母那些買房的憑證通過法律的途徑是可以要回房子的。
Ⅹ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子還能收回嗎
一般情況下,在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時,父母可任意撤銷贈與孩子的房產。當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後,房屋所有權已經變更為被贈與對象,很難撤銷贈與。但這不是一定的,在以下三種情況發生時,就滿足了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贈與人可依法撤銷贈與。
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其要點有兩個:1、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2、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3、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其要點在於:1、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2、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4、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