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後再婚,以前的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當今社會人們大多會有“快餐式戀愛”,也因此許多人婚後的婚姻狀況不穩定,離婚以及再婚,在當今社會已屢見不鮮,雖然在某些老一輩看來,再婚是一種有辱風節的行為,但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所以在離婚後也仍有權利尋找自己的幸福,這樣一來再婚率就會提高。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問很大對於有子女的夫妻離婚後再婚,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從常理來說,父母離婚後,一定程度上會對子女造成心理上的傷害,尤其是獨生子女,在沒有兄弟姐妹的陪伴下,父母離婚會給孩子心理造成更大的傷害,讓孩子的孤獨感放大,這樣會導致孩子缺乏安全感。雖然說婚姻不可強求,但在考慮孩子的情況下,也希望父母能夠盡力維持婚姻,給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
② 二婚夫妻婚後生育了一個小孩,請問可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之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於兩婚的夫妻婚後生育了一個小孩,在這種情況之下,究竟能不能夠去辦獨生子女證,也是讓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如果經過批准可以生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家庭孩子年齡在16周歲以內,那麼是可以去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我們再婚之後生育了一個小孩,我們是可以去辦理相應的獨生子女證的,但是我們一定要滿足以上這些條件,只有滿足相應的條件才能夠去辦理,而且辦理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攜帶好相應的資料。
③ 我是二婚,沒帶子女來,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按照下面的條件是不可以的。
關於申請獨生子女證的解答如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不可以領證的情況:(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④ 二婚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你對全體同居半年,女孩兒懷孕家裡不同意,結婚就打了,可是為什麼兩個人還有微信?我覺得假如是兩個人真心相愛,就可以在一起,不用過去家庭。
⑤ 再婚夫婦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程序
不可以的
雖然女方確實只生育了一個,但是這個是看家庭總體狀況的,不可以領取的
如不放心,可以去當地計生部門咨詢核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⑥ 再婚夫婦一方單獨辦理獨生子女證需提供哪些證件
摘要 親愛的,想要辦理獨生子女證是需要條件的,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⑦ 離婚再婚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法律分析】
夫妻離婚後以下兩種情況是可以辦獨生子女證的: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辦理獨生子女證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⑧ 再婚夫妻生育一子辦理獨生子女證
如果再婚夫妻在再婚前無親生或收養子女,那麼他生育一子後是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⑨ 雙方再婚怎麼辦獨生子女證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夫妻雙方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回核實,由生育管理答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般在孩子14周歲以前領取,因故未在14周歲以前領取的,1971年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隨時申領。但領證前的相關待遇不再補發。
符合以下條件的也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方未生育過,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自願不再生育的一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方式為,村(居)民委員會的計生部門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好表格,由雙方單位蓋章(沒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蓋章),攜帶孩子的一寸照片兩張前去計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