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不給獨生子女費,我應該找哪個部門呢
你可以向當地縣區級人口計生部門反映,投訴單位。按法律規定,獨生子女保健內費是由所容在單位支付的。但你這樣做了,就要有單位秋後算賬的准備,以後做事要小心翼翼,一個不好,就可能開除你。你最好備好有關證據,萬一單位真的秋後算賬,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訴,進行仲裁。
㈡ 獨生子女補貼不發放怎麼舉報
摘要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㈢ 哪職工退休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怎麼辦
如果單位不發放,你就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登記證,退休證,獨生子女證,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發放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的個人主張。
㈣ 我是企業退休職工,一次性獨生子女費補貼原單位遲遲不給我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去看本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
當職工退休時,可以拿著孩子獨生子女證,孩子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去職工所在單位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4)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發放應該向哪投訴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㈤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怎麼解決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㈥ 職工退休後原單位沒有按照國家政策足額發放獨生子女費怎麼維權
摘要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㈦ 獨生子女費沒發放去哪投訴
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從國家全面實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