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的宅基地,兒子可以繼承用嗎
1.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產,父母死亡後,有遺囑或遺贈協議時,只能按遺囑或遺贈協專議繼承,兒屬子如果不是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不能再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和遺贈協議,宅基地房可以由父母中在世的一方、兒子和死者的其他子女、死者還在世的父母共同繼承;
2.
如果沒有房子,只是單純的一塊宅基地,不能用於繼承。但兒子如果在村裡沒有另外批到宅基地,可以向村裡申請使用父母的宅基地,批准後宅基地使用證就是兒子的名字,與父母無關了。
『貳』 自己有宅基地,還能繼承父母的嗎
在農村宅基地上面有房子的,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也就算繼承了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面沒有房子,自己有宅基地 ,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了,父母去世宅基地只能交回到村裡。。
『叄』 農村人的子女,是否能繼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權
1、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2、但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依法改變土地使用權的,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3、農村的房屋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七十六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5、對於規劃新農村的樓房,從法律上講兒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權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如下: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6、但樓房的產權不可以直接寫為子女名字。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7、父母公正或遺囑繼承人為兒女中的一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8、國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需給予適當的補償,但具體補償的標取決於各地實際情況。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或者實施城市、集鎮和村莊規劃進行舊城、舊鎮、舊村改造,經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地上建築物,可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合理補償。
『肆』 父母雙方都過世,農村有塊宅基地,怎麼樣才能合法繼承呢
如果你有城市戶口,你就不能繼承房子。從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分析,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僅限於農村居民,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其實,關於遺產的知識很多,比如遺產的繼承和宅基地的繼承。對於父母的遺產,最好在父母活著之前立個遺囑,這樣會顯現更清楚。宅基地的繼承有許多規章制度,每家每戶的情況都不一樣,所以繼承的情況也就不一樣。因此,在這方面,您最好根據自己的情況判斷或咨詢有關部門,以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伍』 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怎麼繼承
如果父母去世了,自然就有子女來繼承了,這個應該是很正常的現象。
『陸』 城市戶口兒子可不可以繼承父母農村宅基地
不可以。
根據《繼承法》第3條規定,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遺產,繼承人有權利繼承。作為城市戶口的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去世後留下的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財產。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於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的。
根據法律規定,由於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個人財產,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權人去世後,宅基地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是可以繼承的。
(6)子女繼承父母宅基地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政策新規:
2020年8月,為進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問答》明確,2020年底前完成全國農村地籍調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率達到80%以上。
2021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清理整合,數據逐級匯交至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農村不動產統一登記加快推進,將為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保護耕地提供產權保障。